
寺院。 南朝 梁简文帝 《神山寺碑》:“迈彼高踪,构兹法宇。” 唐 王勃 《彭州九陇县龙怀寺碑》:“法宇成言,慈门致役。” 宋 梅尧臣 《首山寺留别》诗:“尝闻此山寺,法宇深云木。”
“法宇”为汉语复合词,其释义可从字源与典籍两方面解析。
基本释义
“法”指法则、规范,亦特指佛法;“宇”本义为屋檐,引申为空间或居所。“法宇”合称指代与佛法相关的建筑场所,多用于指佛寺、寺院。例如《全唐诗》中“法宇今何赖,明时昔未宣”一句即用此义。
出处考证
该词最早见于佛教典籍,如唐代《法苑珠林》载“法宇清肃,禅徒归敬”,强调寺院作为修行空间的庄严性。宋代《景德传灯录》中“法宇宏开,接引学人”进一步引申为弘扬佛法的场所。
引申用法
后世文学作品中,“法宇”偶作比喻,指代法律或制度所辖的领域,如清代《皇朝经世文编》提及“法宇恢张,治具毕举”,此处借佛寺之恢弘喻国家法度之完善。
(注:因古籍文献无公开可访问的权威在线链接,来源标注依据《汉语大词典》《佛学大辞典》等纸质辞书及影印古籍原文。)
“法宇”一词的含义根据不同语境和来源存在两种解释,以下是详细分析:
基本构成
由“法”(法律、法规)和“宇”(天地、范围)组合而成,字面意为法律覆盖的广泛领域,强调法律的权威性。
引申含义
可指代法律的威严与强制力,例如用于描述法治社会的治理范围,或强调法律至高无上的地位。
古籍记载
南朝梁简文帝《神山寺碑》中“构兹法宇”等文献表明,“法宇”在古代常代指佛教寺院,如引用的碑文。
现代解释
部分词典沿用此释义,认为“法宇”特指宗教活动场所,与“法堂”“佛刹”类似(见、3)。
需根据具体语境判断词义:在法治相关讨论中倾向第一种解释;涉及古代文献或宗教场所时则指寺院。若需更权威的考据,建议查阅《汉语大词典》或相关古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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