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任命宰相的制诏。 宋 张元干 《点绛唇·生朝》词:“报道玉堂,已草调元制。华夷喜,绣裳貂珥,便向东山起。”
调元制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中的一种特殊职官体系,其核心含义源于“调燮阴阳,执掌枢衡”的治理理念。该制度最早可追溯至《尚书·周官》中“论道经邦,燮理阴阳”的记载,至唐代逐渐形成明确的职能划分,主要体现为宰相通过协调君臣关系、平衡政务决策来实现国家治理的和谐状态。
从汉语构词法解析,“调”含调节、调和之意,“元”指根本或首要事务,“制”则为制度规范。三字组合形成复合型政制术语,指代通过制度性安排调节国家核心事务的治理机制。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纂的《中国古代官制大辞典》,调元制在宋元时期发展成熟,特指中枢机构通过文书流转、政令复核等方式实现权力制衡的行政制度。
该制度在实际运作中包含三个核心要素:1)政事堂会议决策机制;2)敕书签押的流程控制;3)六科给事中的封驳权。这种制度设计在《唐六典》《宋会要辑稿》等典籍中均有明确记载,体现了古代中国“阴阳和合”的哲学思想在政治实践中的应用。
“调元制”这一词语在不同语境中有两种解释,需根据具体背景区分:
含义:指古代任命宰相的官方文书(制诏),常见于历史文献或古典文学。
来源:该解释得到等多个高权威性网页的支持,如《汉典》等明确将其定义为“任命宰相的制诏”。
示例:宋代张元干《点绛唇·生朝》词中提到“已草调元制”,即指起草任命宰相的诏书。
含义:指通过调整人体元气(如饮食、作息等)以恢复健康的中医理论。
来源:仅见于(中等权威性网页),可能为特定领域的引申用法,但未在主流文献中广泛使用。
如需更详细的历史用例或中医理论背景,可查阅《汉典》等权威词典或相关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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