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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坐的意思、反坐的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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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坐的解释

[sentence the accuser to the punishment facing the person he falsely accused] 把被诬告人应得的刑罚,反过来加在诬告人身上

详细解释

(1).指我国封建社会对诬告罪的刑罚。即把被诬告的罪名所应得的刑罚加在诬告人身上。《后汉书·党锢传·李膺》:“ 膺 表欲按其罪, 元羣 ( 羊元羣 )行赂宦竖, 膺 反坐输作左校。” 唐 长孙无忌 《唐律疏议·斗讼三》:“诸诬告人者,各反坐。”《老残游记》第十八回:“是谁教你诬告的。你不知道律例上有反坐的一条吗?” 鲁迅 《故事新编·理水》:“你竟这样的侮辱我!说我不是人……如果我真的不是人,我情愿大辟--就是杀头呀,你懂了没有?要不然,你是应该反坐的。”

(2).反诬;诬赖。《水浒传》第四五回:“这妇人反坐 石秀 …… 杨雄 听了,心中火起。”

词语分解

专业解析

反坐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法律文化内涵的古代司法术语,其核心含义指将诬告他人所应得的刑罚,反过来施加于诬告者本人。以下是详细解释:

  1. 基本释义

    指对诬告者处以他所诬告他人的罪名应得的刑罚。例如,若甲诬告乙犯有应判死刑之罪,经查证乙确系被诬陷,则甲将被判处死刑,此即“反坐”。其本质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体现了古代法律对诬告行为的严厉惩处,旨在维护司法公正和遏制恶意诉讼。《汉语大词典》(第二版)第1723页将其定义为:“法律用语。指按诬告别人的罪名对诬告人施行惩罚。”

  2. 字源与构词分析

    • 反:此处意为“翻转”、“反过来”、“返还”。
    • 坐:在古代法律语境中,指“获罪”、“定罪”、“承担罪责”。

      因此,“反坐”字面意思即为“将罪责反过来(返还给诬告者)”。

  3. 历史背景与法律应用

    反坐制度在中国古代法律中源远流长,是历代法典(如《唐律疏议》、《大明律》、《大清律例》)中惩治诬告罪的基本原则。其具体规定通常包括:

    • 全罪反坐:诬告他人犯有某罪,若该罪成立应受何种刑罚,则诬告者即受此刑罚。
    • 加等反坐:在某些情况下(如诬告尊长、官吏等),对诬告者的处罚可能比其诬告之罪应得的刑罚更重。
    • 部分反坐:若诬告他人数项罪名或部分失实,则按诬告不实部分对应的刑罚反坐。

      此制度反映了古代“罪刑相适应”和“报复主义”的刑罚思想,强调诬告者需自食其果。可参考《唐律疏议·斗讼》中关于“诬告反坐”的详细条文及疏议(中华书局点校本)。

  4. 现代意义与演变

    在现代法律体系中,“反坐”作为一个具体的刑罚适用原则已被废除。现代刑法对诬告陷害罪有独立的罪名和量刑标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不再机械地套用被诬告之罪的刑罚来处罚诬告者。然而,“反坐”一词在历史文献、法学研究和文学作品中仍有使用,用以指代诬告者最终承担其诬告行为后果的现象或观念。其体现的“诬告者应受惩罚”的核心精神在现代法律中仍有延续。

反坐是中国古代法律中一项重要的刑罚适用原则,特指对诬告者处以其诬告他人所犯罪名应得的刑罚。它深刻体现了古代司法对诬告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和对司法秩序的维护。尽管作为具体制度已退出历史舞台,但其概念及所蕴含的惩罚恶意诉讼的理念仍具有重要的法律文化研究价值。

主要参考来源:

网络扩展解释

“反坐”是一个法律术语,指将诬告者所诬告的罪名对应的刑罚反过来施加于诬告者自身。以下是详细解释:

1.核心定义

反坐指在诬告案件中,诬告人需承担被诬告人原本应受的刑罚。例如,若诬告他人犯有应判死刑的罪行,诬告者则可能被判处死刑。这一制度在古代法律中用于遏制诬告行为,维护司法公正。

2.历史背景与法律依据

3.现代法律中的演变

现代中国法律虽未直接沿用“反坐”一词,但《刑法》第243条“诬告陷害罪”规定,捏造事实诬告他人者需承担刑事责任,体现了类似原则。

4.与其他概念的区分

需注意,“反坐”与普通报复性惩罚不同,其核心是刑罚的等量转移,而非简单加重处罚。此外,部分网页提到“反坐”指“背向前坐”的姿势(如),此为词语的引申比喻用法,与法律术语无关。

提示:如需了解具体历史案例或法律条文细节,可参考《唐律疏议》《大明律》等文献,或查询网页中提到的《老残游记》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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