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 地主之谊 ”。
“地主之仪”是汉语中常用的礼仪表述,源自传统礼俗文化,特指主人对宾客应尽的情谊与款待责任。该词由“地主”和“之仪”两部分构成:“地主”指所在地的主人,“之仪”表示礼节或仪式,整体强调主人在自己地域内需遵循的待客之道。
从词源考据,其内涵可追溯至《左传·哀公十二年》:“夫诸侯之会,事既毕矣,侯伯致礼,地主归饩。”此处的“地主”即主办会盟的东道主,需承担款待职责。后世如《汉语大词典》将“地主之仪”定义为“本地主人接待宾客的礼节”,《现代汉语词典》则补充说明其包含“提供食宿、引导游览等具体待客行为”。
该词在实际使用中具有两种典型场景:
需注意与“地主之谊”的关联性,两者常互通使用,但“仪”更侧重礼节程序,“谊”强调情谊层面。清代《通俗常言疏证》曾辨析:“仪者,礼之文;谊者,礼之实”,揭示二者互为表里的关系。
“地主之仪”是一个汉语成语,读作dì zhǔ zhī yí,其含义与“地主之谊”相同,指本地主人对外来客人应尽的招待义务和礼节。以下是详细解释:
核心含义
源自古代礼仪传统,强调本地主人对来访者的接待责任,包括饮食款待、礼节性关怀等。例如《聊斋志异·三仙》中提到“未修地主之仪,忽叨盛馔”,即主人未履行待客礼节却先受客人款待,于理不合。
用法与语境
多用于书面或正式场合,作宾语,如“尽地主之仪”。例如:“您远道而来,我们自当略尽地主之仪。”
常见混淆与澄清
部分资料(如)提到该词形容“傲慢自大”,但此解释与主流权威来源(如汉典、国学大师等)不符,可能是对词语的误解。实际使用中,该词仅表示待客义务,无贬义。
相关扩展
若需更多例句或历史典故,可参考《聊斋志异》《儒林外史》等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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