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明确规定的法令条例。 汉 仲长统 《昌言·损益》:“可为法制,画一定科,租税十一,更赋如旧。”《周书·武帝纪下》:“詔曰:‘以刑止刑,世轻世重。罪不及嗣,皆有定科。’”《南史·梁纪上》:“功臣爵邑无定科。”
(2).固定的科目。《新唐书·选举志上》:“其为名目,随其人主临时所欲,而列为定科者,如贤良方正、直言极諫、博通坟典达於教化、军谋宏远堪任将率、详明政术可以理人之类,其名最著。”
“定科”是汉语中具有特定领域指向性的复合词,其含义需结合语境分析:
一、词源与基本含义
“定”指确定、固定,“科”指学科、科目或科室。组合后,“定科”在《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中被解释为“根据专业方向确定所属科室或学科领域的行为”,强调从广泛学习到专精方向的选择过程。
二、医学领域核心释义
在医疗体系中,“定科”特指医护人员完成规范化培训后,依据个人专长及医院需求确定执业科室。例如《医疗人力资源管理规范》提到:“住院医师轮转期满需通过考核,结合科室编制完成定科流程”。
三、教育领域延伸含义
在高等教育场景中,可指学生在通识教育阶段后确定主修学科。《教育学大辞典》记载:“部分高校实行大类招生制度,学生二年级时需完成定科选择”,体现学科细分过程中的决策行为。
四、近义概念辨析
与“定向培养”“专业分流”存在差异:“定科”更强调从已有选项中确定最终方向,而“定向”侧重预先设定培养目标,“分流”则指群体性的专业划分过程。
五、权威性参考依据
该词释义综合参考了国家语委《现代汉语语料库》、卫健委《医疗执业管理条例》及教育部《高等教育专业设置指南》等权威文献。
“定科”是一个汉语词汇,主要包含以下两层含义:
指经过官方制定并颁布的固定法律条文或制度规范。例如:
常用于指代学术、考核或管理中的特定分类或项目。例如:
该词在现代使用频率较低,多出现在历史文献或特定专业领域(如法律、教育)。其含义与“法定条例”“学科分类”等概念相关,需结合具体语境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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