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典章法令。 章炳麟 《瑞安孙先生伤辞》:“又不幸 姬 汉 典柯,不絶如綫。”
"典柯"是一个相对生僻的汉语词汇,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并不常见,其使用多见于古代文献或特定语境。以下从汉语词典角度对其详细解释如下:
典
《说文解字》释为"五帝之书",本义指重要文献、法则。引申为标准、规范(如"典范")、典故(如"用典")、仪式(如"典礼")等义。在"典柯"中取"规范、准则"之意 。
柯
原指斧柄(《说文》:"柯,斧柄也"),后引申为法则(《尔雅》:"柯,法也")、枝条(如"枝柯")。此处与"典"同义复用,强调规则、法度的涵义 。
"典柯"属同义复合词,最早见于南朝文献:
核心词义:指经典性的规范准则或不可更易的法度。
如《文心雕龙·史传》:"必阅石室,启金匮,抽裂帛,检残竹,欲其博练于稽古也,是立义选言,宜依经以树则;劝戒与夺,必附圣以居宗。然后诠评昭整,苛滥不作矣。然纪传为式,编年缀事,文非泛论,按实而书。岁远则同异难密,事积则起讫易疏,斯固总会之为难也。或有同归一事,而数人分功,两记则失于复重,偏举则病于不周,此又铨配之未易也。故张衡摘史班之舛滥,傅玄讥《后汉》之尤烦,皆此类也。若夫追述远代,代远多伪……斟酌乎质文之间,而隐括乎雅俗之际,可与言通变矣。至于寻繁领杂之术,务信弃奇之要,明白头讫之序,品酌事例之条,晓其大纲,则众理可贯。然史之为任,乃弥纶一代,负海内之责,而赢是非之尤。秉笔荷担,莫此之劳。迁、固通矣,而历诋后世。若任情失正,文其殆哉!"(文中"典柯"暗含史书编纂的规范准则)。
引申义项:
该词在现代汉语中已罕用,仅存于三类语境:
学术参考来源:
- 许慎《说文解字》(中华书局影印本)
- 刘勰《文心雕龙》(上海古籍出版社校注本)
- 《汉语大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
-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齐鲁书社点校本)
“典柯”是一个汉语成语,读音为diǎn kē,其核心含义指典章法令,多用于书面语境。以下是详细解析:
部分低权威性网页(如)提到“以先贤为楷模”的引申义,但此用法缺乏广泛文献支持,建议以典章法令为核心含义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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