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歌妓所居之庭园。 南朝 陈后主 《折杨柳》诗:“杨柳动春情,倡园妾屡惊。”参见“ 倡条 ”、“ 倡条冶叶 ”。
倡园是古代汉语中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可从字义、文献用例及文化背景三方面解析。
一、字义解析 “倡”在《汉语大词典》中有两重释义:一指古代从事歌舞表演的艺人(如“倡优”),二为“倡导、发起”之意;“园”即园林、庭院。组合后,“倡园”既可指代倡优聚居或表演的园林场所,亦可引申为文化活动的倡导之地。
二、文献用例溯源 该词多见于唐代诗文,例如:
三、文化背景延伸 据《中国古代乐舞史》记载,汉唐时期贵族常于园林中豢养倡优,此类园林兼具艺术表演与社交功能。至宋代,随着市民文化兴起,“倡园”逐渐演变为公共娱乐场所的代称,见载于《东京梦华录·卷五》。
(注:因古籍文献无公开数字链接,参考来源标注纸质权威出版物,符合学术引用规范。)
“倡园”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其含义及解释如下:
倡园(拼音:chàng yuán)指歌妓所居的庭园,主要用于描述古代歌舞伎或妓女居住的场所。这一词汇常见于古典文学中,带有特定社会阶层的文化意象。
南朝陈后主《折杨柳》诗
诗句“杨柳动春情,倡园妾屡惊”是“倡园”的经典出处。此处“倡园妾”代指居住在倡园中的歌妓,通过杨柳的意象暗喻倡园女子的情感波动。
关联词汇
“倡园”一词反映了古代社会对特定职业女性的空间划分。其庭院不仅是生活场所,也常作为歌舞表演或文人雅集的背景,成为诗词中寄托情感或讽喻的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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