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犹得失。指名利的得到与失去。《庄子·田子方》:“而况得丧祸福之所介乎!”《韩诗外传》卷四:“天子不言多少,诸侯不言利害,大夫不言得丧,士不言通财货,不贾於道。” 宋 梅尧臣 《村墅闲居》诗:“古来得丧何须问,世上荣枯只等閒。” 清 刘大櫆 《难言三》:“人之有穷通得丧,天也。”参见“ 得失 ”。
(2).偏指失。指丧失名利。 宋 苏舜钦 《答马永书》:“谓予不以得丧累其所守,不为怨愤不懌之词。”参见“ 得失 ”。
“得丧”是一个古汉语词汇,其含义可从以下两方面解析:
名利的得失
指对利益与名位的获得与失去,常与“祸福”等词并列使用,体现对人生际遇的思考。例如《庄子·田子方》提到“得丧祸福之所介乎”,强调其作为人生境遇的界限。
偏指丧失名利
在部分语境中,词义偏向“失去名利”,如宋代苏舜钦《答马永书》中“不以得丧累其所守”,表达不因名利丧失而动摇心志的态度。
古代典籍
《韩诗外传》卷四提到“大夫不言得丧”,反映古代士人对名利的克制态度。
宋代梅尧臣诗句“古来得丧何须问”则体现超然看待得失的哲学观。
读音与用法
拼音为dé sàng,多用于文言或哲学讨论,现代汉语中较少使用。
“得丧”一词承载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对名利观的辩证思考,常见于古代文献与诗词。若需进一步探究具体文献用例,可参考《庄子》《韩诗外传》及宋代文人作品。
得丧(Pinyin:dé sāng)是一个常用的汉字词语,具有多重含义。它可以用作动词,名词或形容词。
作为动词时,得丧意味着失去或遭受某种损失或灾难。当我们失去亲人、财产或机会时,我们可以使用这个词来表达我们的情感。
作为名词时,得丧指的是丧失的状态或丧失的物品。在这种情况下,它通常与“失去”或“遗失”等词语一起使用。
作为形容词时,得丧表示悲伤或沮丧的情绪。
得丧是由“彳”(chì)和“丧”(sāng)两个部首组成。它的总笔画数为9。
得丧这个词来源于古代的汉字写法。在繁体字中,得丧分别写作「得喪」。
在古代,汉字得丧的写法可能有所不同。然而,无论古代还是现代,它的基本含义都保持不变。
1. 我得丧了我的手机,现在我无法联系任何人。
2. 在这场车祸中,他得丧了他唯一的儿子。
3. 失业后,她心情低落,陷入了得丧的状态。
组词:得丧家狗、得丧亲、得丧失望
近义词:失去、遭受损失
反义词:获得、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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