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猶得失。指名利的得到與失去。《莊子·田子方》:“而況得喪禍福之所介乎!”《韓詩外傳》卷四:“天子不言多少,諸侯不言利害,大夫不言得喪,士不言通財貨,不賈於道。” 宋 梅堯臣 《村墅閑居》詩:“古來得喪何須問,世上榮枯隻等閒。” 清 劉大櫆 《難言三》:“人之有窮通得喪,天也。”參見“ 得失 ”。
(2).偏指失。指喪失名利。 宋 蘇舜欽 《答馬永書》:“謂予不以得喪累其所守,不為怨憤不懌之詞。”參見“ 得失 ”。
“得喪”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解析:
名利的得失
指對利益與名位的獲得與失去,常與“禍福”等詞并列使用,體現對人生際遇的思考。例如《莊子·田子方》提到“得喪禍福之所介乎”,強調其作為人生境遇的界限。
偏指喪失名利
在部分語境中,詞義偏向“失去名利”,如宋代蘇舜欽《答馬永書》中“不以得喪累其所守”,表達不因名利喪失而動搖心志的态度。
古代典籍
《韓詩外傳》卷四提到“大夫不言得喪”,反映古代士人對名利的克制态度。
宋代梅堯臣詩句“古來得喪何須問”則體現超然看待得失的哲學觀。
讀音與用法
拼音為dé sàng,多用于文言或哲學讨論,現代漢語中較少使用。
“得喪”一詞承載了中國傳統文化中對名利觀的辯證思考,常見于古代文獻與詩詞。若需進一步探究具體文獻用例,可參考《莊子》《韓詩外傳》及宋代文人作品。
得喪(Pinyin:dé sāng)是一個常用的漢字詞語,具有多重含義。它可以用作動詞,名詞或形容詞。
作為動詞時,得喪意味着失去或遭受某種損失或災難。當我們失去親人、財産或機會時,我們可以使用這個詞來表達我們的情感。
作為名詞時,得喪指的是喪失的狀态或喪失的物品。在這種情況下,它通常與“失去”或“遺失”等詞語一起使用。
作為形容詞時,得喪表示悲傷或沮喪的情緒。
得喪是由“彳”(chì)和“喪”(sāng)兩個部首組成。它的總筆畫數為9。
得喪這個詞來源于古代的漢字寫法。在繁體字中,得喪分别寫作「得喪」。
在古代,漢字得喪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然而,無論古代還是現代,它的基本含義都保持不變。
1. 我得喪了我的手機,現在我無法聯繫任何人。
2. 在這場車禍中,他得喪了他唯一的兒子。
3. 失業後,她心情低落,陷入了得喪的狀态。
組詞:得喪家狗、得喪親、得喪失望
近義詞:失去、遭受損失
反義詞:獲得、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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