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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喪的意思、得喪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得喪的解釋

(1).猶得失。指名利的得到與失去。《莊子·田子方》:“而況得喪禍福之所介乎!”《韓詩外傳》卷四:“天子不言多少,諸侯不言利害,大夫不言得喪,士不言通財貨,不賈於道。” 宋 梅堯臣 《村墅閑居》詩:“古來得喪何須問,世上榮枯隻等閒。” 清 劉大櫆 《難言三》:“人之有窮通得喪,天也。”參見“ 得失 ”。

(2).偏指失。指喪失名利。 宋 蘇舜欽 《答馬永書》:“謂予不以得喪累其所守,不為怨憤不懌之詞。”參見“ 得失 ”。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得喪”是漢語中的複合詞,由“得”與“喪”兩個單字構成,其核心含義指向“獲得與失去”的辯證關系。從詞源學角度分析,“得”本義為取得、獲得(《說文解字》釋為“行有所得也”),而“喪”原指失去、消亡(《說文解字》釋為“亡也”),二者組合後形成哲學層面的對立統一概念。根據《漢語大詞典》記載,該詞最早可追溯至《莊子·田子方》“死生終始,将為晝夜而莫之能滑,而況得喪禍福之所介乎”,此處以自然現象比拟人生際遇,闡明超脫得失的處世觀。

在語義演變中,“得喪”逐漸衍生出三層内涵:其一指具體的物質得失,如《宋史·食貨志》載“商賈得喪,或一時之利”;其二喻指人生境遇的起伏,如宋代範仲淹《嶽陽樓記》名句“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暗含對得喪的超越;其三發展為抽象哲學概念,如《二程遺書》論及“聖人無心,故無得喪”。現代《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将其界定為“獲得與喪失,多用于抽象事物的得失權衡”。

該詞的語法功能具有名詞性特征,常作主語或賓語,多與“不計”“超脫”等動詞搭配,構成“不計得喪”“得喪若一”等固定表達,體現中國傳統文化中淡泊名利的價值取向。在語用層面,常見于論述人生哲理、曆史興衰等語境,具有鮮明的文化負載詞特性。

網絡擴展解釋

“得喪”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解析:

一、基本釋義

  1. 名利的得失
    指對利益與名位的獲得與失去,常與“禍福”等詞并列使用,體現對人生際遇的思考。例如《莊子·田子方》提到“得喪禍福之所介乎”,強調其作為人生境遇的界限。

  2. 偏指喪失名利
    在部分語境中,詞義偏向“失去名利”,如宋代蘇舜欽《答馬永書》中“不以得喪累其所守”,表達不因名利喪失而動搖心志的态度。

二、文獻溯源

“得喪”一詞承載了中國傳統文化中對名利觀的辯證思考,常見于古代文獻與詩詞。若需進一步探究具體文獻用例,可參考《莊子》《韓詩外傳》及宋代文人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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