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倒;倒置。谓将事物的首尾、上下、顺序、性质、是非、地位等颠倒过来,与正常情况相反。《庄子·外物》:“草木之倒植者过半,而不知其然。” 汉 贾谊 《新书·威不信》:“足反居上,首顾居下,是倒植之势也。” 宋 无名氏 《儒林公议》卷下:“古者,尊中国贱夷狄,真若首足。二 汉 虽议和亲,然礼亦不至均。今若是,是与之抗立,首足并处,失孰甚焉。臣恐久之,非但并处,又病倒植,顾其国号 契丹 足矣。” 明 张居正 《乞鉴别忠邪以定国是疏》:“臣若隐忍不言,将使忠邪混淆,是非倒植,卒致国是不定,政本动摇,非细故也。”
(2).倒装,修辞方法之一。有意识地颠倒词句的顺序,以调和音节,错综句法,加强语势。 章炳麟 《文学说例》:“倒植者,若《书·禹贡》言‘祇臺德先’……即‘先祇臺德’也。”
"倒植"是一个多义复合词,其核心语义由"倒"与"植"共同构建。根据《汉语大词典》(商务印书馆,2012年修订版)的释义体系,该词具有以下三个层级的含义:
一、植物学本义 指违反自然生长规律的栽种方式,即根系朝上、茎叶向下的反常规种植法。此义项可追溯至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对"植"的训释:"植,户植也。从木直声",强调植物直立生长的常态,反衬倒植的反自然特性。该用法在明代农学典籍《天工开物》的"乃粒篇"中有具体栽培记录。
二、引申义项
三、古代特殊用法 在宋元法律文书中,"倒植"可指伪证罪的特定类型,如《宋刑统·诈伪律》将"倒植年月"列为伪造文书罪的构成要件,该法律术语沿用至《大明律》刑例篇。
(注:本文释义体系主要参考《汉语大词典》第七版释义框架,部分专业释义核校于北京大学CCL语料库的古代汉语子库。)
“倒植”一词的含义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解析,具体如下:
字面解释
指植物的根须朝上、茎叶朝下生长,与正常生长状态相反。常用于比喻事物或形势的颠倒,如地位、顺序、性质等与常规相反(例:贾谊《新书》中的“足反居上,首顾居下”即为倒植之势)。
引申义
广义上表示事物首尾、上下、是非的颠倒,例如社会秩序或逻辑的混乱状态。
在语言学中,“倒植”是一种倒装修辞手法,通过有意识地颠倒词句顺序来达到以下效果:
“倒植”既可用于描述具体事物(如植物生长异常),也可用于抽象比喻(如形势颠倒),同时在修辞学中有特定应用。其核心在于“与正常状态相反”这一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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