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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执事的意思、百执事的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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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执事的解释

犹百官。《书·盘庚下》:“邦伯、师长、百执事之人,尚皆隐哉。”《国语·吴语》:“王总其百执事,以奉其社稷之祭。” 韦昭 注引 贾逵 曰:“百执事,百官。” 唐 韩愈 《东都遇春》诗:“在庭百执事,奉职各祗敬。” 严复 《原强续篇》:“夫以 中国 今日政治之弛缓不收,人心之浇薄自私与百执事人才之消乏,虑无起者耳。”亦省作“ 百执 ”。 宋 王禹偁 《拟裴寂祷华山文》:“余若位极人臣,业展经纶,黜陟乎百执,启沃乎一人。”《续资治通鉴·宋仁宗宝元元年》:“伏望陛下普詔百执,各贡所怀,留神省閲。”

词语分解

专业解析

“百执事”是汉语古典文献中的官职统称,指代朝廷中各类职官的总称。该词由“百”与“执事”复合构成:“百”为虚指,表数量众多;“执事”源自《尚书·周官》“六卿分职,各率其属,以倡九牧,阜成兆民”,指掌管具体事务的官吏。在《左传·僖公二十八年》中,“百执事”已作为固定称谓出现,特指周王朝的文武百官。

从词义演变看,“百执事”在西周时期侧重指代六卿下属的各级官吏,至唐宋时期词义扩展为泛指朝廷所有官员,如《宋史·职官志》记载宰相“统百执事而治庶务”。现代汉语词典如《汉语大词典》将其释义为“犹百官”,强调其集体指称功能。该词常见于古代诏令文书,例如宋徽宗《南郊赦文》有“百执事各扬其职”的表述,体现其作为官僚体系代称的语用特征。

网络扩展解释

“百执事”是一个汉语成语,其含义和用法可概括如下:

一、基本解释

二、详细解析

  1. 历史背景
    该词源自古代官制,如《尚书·盘庚下》记载:“邦伯、师长、百执事之人,尚皆隐哉。” 指代百官或群臣需处理繁杂政务。古代官员常身兼数职,因此被称为“百执事”()。

  2. 现代用法
    现多用于形容工作繁忙、身兼多职的人。例如:“他既是项目经理又负责培训,堪称公司的百执事。”

三、相关文献引用

四、注意区分

如需更全面的文献例证,可参考《尚书》《国语》等古籍或权威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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