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 时口语称祖母或曾祖母。 宋 叶绍翁 《四朝闻见录·皇甫真人》:“后( 光宗 后 慈懿 )既为太子妃,至诉太子左右于 高 孝 两宫。 高宗 不懌,谓 宪圣 ( 高宗 后)曰:‘终是将种,吾为 皇甫 所误。’ 孝宗 屡训妃,宜法大妈妈。”原注:“即 宪圣 。” 宋 叶绍翁 《四朝闻见录·宪圣拥立》:“ 嘉王 ( 寧宗 )闻命惊惶欲走, 宪圣 ( 高宗 后)已令閤门事 韩侂胄 掖持使不得出。 嘉王 连称:‘告大妈妈,臣做不得,做不得。’”
"大妈妈"是汉语中具有地域特色的亲属称谓词,在不同语境中呈现多重含义。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及方言研究成果,该词主要包含以下三层释义:
一、基础亲属称谓 在部分吴语方言区(如苏州、无锡等地),"大妈妈"专指父亲的兄长之妻,即"伯母"的方言表达。这一用法与普通话中的"大伯母"形成对照,体现了汉语亲属称谓系统的地域差异性。
二、扩展尊称用法 《汉语方言大词典》收录该词在江淮官话区的特殊语义,指代家族中辈分较高、年龄较长的女性长辈,并不局限于直系亲属关系。例如安徽合肥地区可用此称呼家族中德高望重的女性宗亲。
三、历史语境转义 清代文献《称谓录》显示,在特定历史时期,"大妈妈"曾作为对乳母或保姆的敬称,这种用法在现代汉语中已基本消失,但在古典文学研究中仍具考证价值。
语言学研究表明,该词的构成遵循汉语亲属称谓"大+重叠称谓"的构词规律(如"大伯伯""大叔叔"),通过前缀"大"强化对长辈的尊敬意味。当代语言使用中,随着普通话的普及,此称谓主要保留在方言口语交流场景。
“大妈妈”一词的含义需结合历史语境和现代用法综合理解:
一、历史含义(宋代口语)
二、现代延伸含义 部分词典补充其可形容“年纪较大、身材丰满的女性”,但此用法缺乏广泛文献佐证,可能为现代口语中的非正式引申。
三、使用注意
建议需严格区分学术研究与日常使用时的语义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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