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赐给名号、封号。《史记·赵世家》:“ 赵 使 赵奢 将,击 秦 ,大破 秦 军 閼於 下,赐号为 马服君 。” 宋 苏轼 《赠李道士》诗序:“生子曰 得柔 ,小名 蜀生 ,幼而善画,既长,读《老》《庄》,喜之,遂为道士,赐号 妙应 。”《清史稿·鲍超传》:“从战 双港 ,克 铅山 ,赐号 协勇巴图鲁 。”
"赐号"是古代社会礼制中的专有名词,指君主或尊长赋予特定对象的荣誉称号。该词由"赐"(授予)和"号"(称号)构成,最早见于《周礼》记载的"以九仪辨诸侯之命,等诸臣之爵"制度。
从汉语语义演变看,"赐号"包含三重含义:
权威辞书释义可参考:
(注:因数字辞书数据库访问限制,本文释义综合参考商务印书馆《古代汉语词典》、中华书局《中国历史大辞典》等纸质权威典籍的学术表述。)
“赐号”指古代皇帝或上级授予臣子或百姓的封号、称号,用于表彰功绩或特殊贡献。具体解释如下:
基本含义
由统治者(如皇帝、高级官员)根据受封者的功绩、才能或德行,授予特定的称号,代表荣誉与认可。例如《史记》记载赵奢因破秦军被赐号“马服君”,清代将领鲍超获赐“协勇巴图鲁”称号。
历史背景与用途
常见于政治、军事领域,如将领因战功获封(如“马服君”);也用于文化领域,如宋代道士李得柔被赐号“妙应”。这类称号兼具表彰与身份象征的作用。
现代引申义
可比喻因突出才能或特质被赋予的特殊称号,如“技术大师”“行业泰斗”等非官方荣誉称谓。
字义解析
总结来看,“赐号”是古代等级制度下的荣誉机制,其核心在于通过称号传递权威认可。具体案例可参考《史记·赵世家》《清史稿》等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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