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 代官名。中书省、门下省皆置,掌纠正省务。 熙宁 三年始置,旋罢, 建炎 、 绍兴 间屡置屡罢。 宋 沉括 《梦溪笔谈·故事二》:“中书检正官不置吏人,每房给楷书一人,録净而已。”《宋史·高宗纪四》:“丙午,復置中书门下省检正官。”参阅《宋史·职官志一》。
“检正官”一词在历史与语义上有两层含义,以下为详细解释:
基本职能
检正官是宋代在中书省、门下省设置的官职,主要职责为审核、纠正政务疏漏,确保中央机构行政规范。其名称由“检”(核对、纠正)与“正官”(官员)组合而成。
历史沿革
现代语境中,“检正官”可比喻能够发现并纠正错误的人或角色,强调其监督与纠偏功能。这一含义源于宋代官职的核心职责。
如需更完整的历史制度细节,可参考《宋史》等古籍或专业研究文献。
「检正官」这个词通常指代官职,也可以用来形容某个人在行为或言论方面对他人进行纠正和规范的角色。它由「检」和「正」两个字组成。
「检」作为一个部首,可以拆分成「氵」和「丅」两个部分。「氵」部表示与水相关的事物,在这里起到声符的作用。「丅」部则是一种上下结构的部首。
「正」包含「一」和「止」两个部分。「一」是一个基本的横部首,表示直行。「止」则是一种从上到下的形态。
根据简化字的写法,《检正官》的总笔画数为12。
「检正官」这个词源于古代中国官制,在明清两代特指主管吏治的重要职位。在繁体字中,「检」字的写法与简化字相同,而「正」字的写法则是「㐆」。
古时的汉字写法中,「检」和「正」字分别为「柬」和「正」。在这两个字的结构中,标志性的部首并未出现,而是用更多的笔画完整地表现出字义。
例句:作为检正官,他需要负责确保行政机关的公正、廉洁和高效。
1. 司法检正官:负责监督司法行为和维护司法公正的官员。
2. 行政检正官:负责监督行政行为和维护行政公正的官员。
3. 检正工作:指对于工作中不当言行的纠正和调查工作。
1. 纠察员:泛指对他人的行为进行检查和纠正的人。
2. 监察员:职责是监督官员行为,防止腐败和************。
1. 横飞乱检:指形容执法失当、滥情任性。
2. 宽纵不检:指执法宽松、对不当行为不加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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