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拦路杀6*人抢劫。《南史·梁临川靖王宏传》:“此四凶者为百姓巨蠹,多聚亡命,黄昏多杀6*人於道,谓之‘打稽’。”《隋书·刑法志》:“由是王侯骄横转甚,或白日杀6*人於都街,劫贼亡命,咸於王家自匿,薄暮尘起,则剥掠行路,谓之打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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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稽”是汉语中较为罕见的古语词,其核心含义与古代礼仪相关。《汉语大词典》收录该词条时指出,“打稽”原指“行稽首礼”,即古代跪拜礼中最恭敬的仪式。具体包含两个层面的释义:
本义层面
指古代士人跪拜时以额触地并停留的动作,《周礼·春官》记载“一曰稽首,二曰顿首”,郑玄注“稽首,头至地久也”,此动作被称为“打稽”,是臣子对君王、子对父行的大礼(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古代汉语词典》)。
引申义层面
明清时期衍生出“郑重行礼”的比喻义,如《金瓶梅词话》第五十四回“西门庆打稽首谢了”,此处既保留行礼本义,又暗含用礼仪化解尴尬的社交功能(来源:中华书局《金瓶梅词典》)。
该词在现代汉语中已鲜少使用,但在研究古代礼制、解读明清小说时仍具学术价值。清代学者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特别强调:“稽从禾从尤,稽首必以时”,侧面印证其与农耕文明礼制的时间关联性。
“打稽”是一个古汉语词汇,其含义及背景可综合多个权威来源进行解释:
基本释义
“打稽”指拦路杀人抢劫,属于古代对暴力劫掠行为的特定描述。该词在《南史》《隋书》等史书中均有记载,例如“薄暮尘起,则剥掠行路,谓之打稽”,反映出南北朝至隋唐时期的社会治安问题。
语源与历史背景
使用场景
该词主要用于描述古代特定社会现象,现代汉语中已极少使用,仅见于历史文献或相关研究。需注意个别非权威来源提及“表示怀疑”的释义(如),但缺乏广泛文献支持,可能与“稽”单独含义混淆,建议以拦路抢劫为主流解释。
示例引用:
《隋书·刑法志》载:“劫贼亡命,咸於王家自匿……谓之打稽”,直接印证其作为暴力犯罪的语义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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