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犹百家。《淮南子·氾论训》:“ 尧 无百户之郭, 舜 无置锥之地,以有天下。”《史记·封禅书》:“赐民百户牛一酒十石,加年八十孤寡布帛二匹。”《后汉书·章帝纪》:“加赐 河南 女子百户牛酒。” 李贤 注:“此女子百户,若是户头之妻,不得更称为户;此谓女户头,即今之女户也。”
(2).官名。 元 设百户为“百夫之长”,隶属于千户,为世袭军职。 明 清 为低级军官。《元典章·兵部·整治军兵》:“万户、千户、百户不肯奉公优恤军人,专务尅取益己。”《清史稿·食货志一》:“ 嘉庆 初, 铜仁 、 石峴 苗 地建碉卡,置屯军,每军百名,设百户一,总旗二。”
"百户"是汉语中具有双重含义的历史词汇,主要可从以下两个角度释义:
一、古代职官称谓 元代至明代实行的军事编制单位"百户所"的首领官职,隶属千户管辖。《元史·百官志》记载:"百户,秩正七品,掌百户所军务"(来源:中华书局《元史》)。明代沿袭此制,《明史·职官志》载:"百户所,百户一人,正六品"(来源:国家图书馆《明史》影印本)。该职负责统辖112名士兵,是卫所制度的基础单位。
二、现代户籍单位 指代以百为基数的户籍集合体,常见于地名或统计单位。如河北省存在的"百户村"地名,源自明清时期该地户籍数达百户的村落建制(来源:中国地名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名录》)。在人口统计中,"百户抽样调查"指选取百户家庭作为样本的统计方法(来源:商务印书馆《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
该词在《汉语大词典》中列为双解词条,释义包含官职与户籍两种体系,体现了汉语词汇随社会制度演变而产生的语义分化现象。
“百户”一词在汉语中有两层主要含义,结合历史文献和官制演变可作如下解释:
历史演变
职能与地位
百户负责基层军事管理,属世袭军职,需接受千户管辖。如《后汉书》提到“女户头”即类似女户管理形式,侧面反映其职责范围。
总结来看,“百户”既可指代人口单位,又是古代军事管理体系中的重要官职,其具体职能随朝代变迁有所调整。如需更完整的历史细节,可参考《元典章》《明史·兵志》等文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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