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鸟名。鹰类。
(2).指 爽鸠氏 ,传说为 少皞氏 的司寇。《左传·昭公二十年》:“昔 爽鳩氏 始居此地, 季萴 因之……而后 太公 因之。” 杜预 注:“ 爽鳩氏 , 少皞氏 之司寇也。” 晋 陆机 《齐讴行》:“ 爽鳩 苟已徂,吾子安得停?” 清 阮元 《小沧浪笔谈》卷一:“ 临淄 齐侯 墓,在邑东南十里,为往来必经之处,予作二絶句云:……可怜上古无书籍,何处青山葬 爽鳩 。”
(3).借指掌刑狱之官。 清 吴伟业 《送詹司理之官济南》诗:“匹马指营丘,风清肃爽鳩。”
爽鸠是汉语中一个具有深厚历史文化内涵的词汇,其核心含义可从以下三个维度解析:
“爽鸠”最初指代鹰类猛禽,属鸷鸟的一种。其构词中“爽”有“迅疾、威猛”之意,“鸠”在此特指隼形目猛禽(非现代所指的斑鸠)。《说文解字》释“鸠”为“鹘鸼”(即隼),印证其猛禽属性。这一本义在先秦文献中保留,如《诗经·小雅》以“爽鸠”喻勇武。
在古史传说中,“爽鸠”是少皞氏(上古东夷部落首领)的司寇官职名。《左传·昭公十七年》明确记载:“少皞挚之立也……爽鸠氏,司寇也。” 司寇执掌刑狱,取猛禽迅疾刚猛之性,象征执法严明。此义成为后世追溯古代职官制度的重要依据,如《汉书·地理志》沿用此说。
因鹰隼特性,“爽鸠”在文学中衍生为勇武、决断的象征。如明代王世贞《弇州四部稿》以“爽鸠之俊”赞誉武将的刚烈。
春秋时期齐国属地有“爽鸠氏之墟”(今山东临淄),《左传注疏》载该地为爽鸠氏部族故址,后成为齐都营丘所在,见证东夷文化与中原王朝的融合。
权威参考来源:
“爽鸠”是一个多义词,其含义需结合历史文献和语境理解,主要包含以下三个义项:
指鹰类猛禽,属于古代对鸟类的分类称谓。例如《左传》等文献中提到的“祝鸠、鹘鸠、鸤鸠、爽鸠、雎鸠”等分类中,爽鸠被明确归为鹰类。
指“爽鸠氏”,传说为上古少皞(昊)氏时期的司寇(主管刑狱的官职)。据《左传·昭公二十年》记载,爽鸠氏曾居于齐地,后成为该地区早期统治者之一,杜预注:“爽鸠氏,少皞氏之司寇也。”。
明清文学中常以“爽鸠”代指刑狱官员。例如清代吴伟业在《送詹司理之官济南》中写道:“风清肃爽鸠”,此处“爽鸠”即隐喻司法职责。
补充说明: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左传》原文或古代职官研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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