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又名哈巴狗。狗的一个品种。体小,腿短,毛长。供玩赏。常用来比喻受主子豢养的温顺的奴才。 鲁迅 《坟·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叭儿狗,一名哈吧狗,南方却称为西洋狗了,但是,听说倒是 中国 的特产。” 瞿秋白 《<鲁迅杂感选集>序言》:“他的神圣的憎恶和讽刺的锋芒,都集中在军阀官僚和他们的叭儿狗。”亦省作“ 叭儿 ”。 鲁迅 《花边文学·倒提》:“愈下劣者,愈得主人的爱伶,所以西崽打叭儿,则西崽被斥,平人忤西崽,则平人获咎。” 鲁迅 《南腔北调集·<萧伯纳在上海>序》:“在前三个部门之中,就将文人、政客、军阀、流氓、叭儿的各式各样的相貌,都在一个平面镜里映出来了。”
"叭儿狗"是汉语中具有特殊文化意涵的词汇,《现代汉语词典》将其定义为"一种毛短腿短的小型家犬,原产于中国,性情温顺,常被驯养作宠物",其名称源于对哈巴狗叫声"叭儿"的拟声词转写。在语言学层面,该词包含两个语素:"叭儿"摹拟犬吠声,"狗"为类属限定,构成偏正式复合词。
从社会文化角度分析,"叭儿狗"在近现代文学作品中衍生出比喻义。鲁迅在《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中将其符号化为"卑躬屈膝的帮闲形象",指代"对权势者谄媚讨好的附庸者"。这一语义扩展源于该犬种温顺驯服的外形特征与人类社会中特定行为模式的相似性关联。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现代汉语方言大词典》记载,吴语区至今保留"叭儿狗"的本义用法,而北方方言区更侧重其贬义比喻。
词汇演变方面,该词最早见于清代《扬州画舫录》,原指具体的犬种。20世纪30年代经由鲁迅杂文的创造性使用,其语义场发生偏移,新增"丧失独立人格的依附者"这一社会批判内涵。当代语用中需注意语境差异:生物学文献仍保持本义,而人文社科领域多采用比喻义。
“叭儿狗”是一个具有双重含义的词汇,既指代一种犬类,也常用于比喻特定人格特征。以下是详细解释:
象征奴才性格
该词常被用来讽刺对主人极度顺从、谄媚逢迎的人,尤其在鲁迅等文学作品中频繁出现。例如:
衍生社会批判
在北方方言中,“叭儿狗”还隐含虚张声势、言而无信的贬义,形容人表面强势却无实际能力。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文学作品中的用例,可参考鲁迅相关著作或权威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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