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古代谓祓除不祥的火。《吕氏春秋·赞能》:“ 管夷吾 至 齐 , 桓公 使人以朝车迎之,祓以爟火,衅以牺豭。” 高诱 注:“火者,所以祓除其不祥。置火于桔皋,烛以照之。”《淮南子·氾论训》:“洗之以汤沐,祓之以爟火。”
(2).祭祀时所举的火。 南朝 宋 颜延之 《飨神歌》:“田烛置,爟火通。”一本作“ 权火 ”。 宋 苏轼 《郊祀奏议》:“当郊之岁,以夏至祀地祗於方泽,上不亲郊而通爟火,天子於禁中望祀。”
(3).泛指炬火。 明 梅鼎祚 《玉合记·宸游》:“缕鲸飞,影蛾照。金波丽,爟火烧。” 章炳麟 《四惑论》:“且夫白日舒光,爟火发热,亦其现象则然。”
(4).古时报告敌情所举的烽火。 南朝 梁 江淹 《齐太祖高皇帝诔》:“锋车北軼,爟火南盛, 太祖 时乘,爰兹发迹。” 北周 庾信 《周上柱国齐王宪神道碑》:“ 匈奴 突於 武川 ,爟火通於 灞上 。” 唐 刘禹锡 《和董庶中古散调词赠尹果毅》:“爟火入 咸阳 ,詔徵神武师。”
"爟火"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词汇,《说文解字》释"爟"为"取火于日"之意。该词包含两层核心含义:
一、祭祀用火(礼仪属性) 古代祭天仪式中特设的篝火,《周礼·夏官》记载"司爟掌行火之政令",专职官员负责在社坛点燃并守护火种,这种礼仪用火象征天人沟通的媒介。《礼记·祭法》郑玄注明确指出"爟火"用于"祓除不祥",具有净化功能。
二、边防警备(实用功能) 《墨子·号令》将"爟火"列为军事防御体系组成部分,指古代边防夜间传递警报的烽火。这种制度性用火要求"昼则举烽,夜则举火",形成独特的军事通讯系统。
现代汉语使用中,"爟火"多保留其古典意涵,常见于历史文献研究与文学创作领域。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将其归入"古代祭祀用火"的语义范畴。
“爟火”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主要含义涉及祭祀、军事和日常用火,具体可归纳为以下四类:
祓除不祥的仪式用火
古代通过点燃爟火来驱除邪祟,寓意净化。例如《吕氏春秋》记载管仲至齐国时,齐桓公曾用爟火进行祓除仪式。
祭祀场合的圣火
在祭祀活动中,爟火象征与神灵沟通的媒介。南朝颜延之的《飨神歌》中“田烛置,爟火通”即描述祭祀场景。
泛指火炬或火把
广义上可代指日常照明或仪式中使用的火源,如《淮南子》提到用爟火进行沐浴前的净化。
军事报警的烽火
古时边防通过点燃爟火传递敌情信号,如“爟烽未息”描述烽火台持续警戒的状态。
补充说明
“爟”字本身与举火、祭祀密切相关,例如《周礼》中设有“司爟”官职专管用火政令。需注意,“爟火”在现代汉语中已不常用,多见于古籍或历史研究。若需更多例句或出处细节,可参考《吕氏春秋》《淮南子》等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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