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又名哈巴狗。狗的一個品種。體小,腿短,毛長。供玩賞。常用來比喻受主子豢養的溫順的奴才。 魯迅 《墳·論“費厄潑賴”應該緩行》:“叭兒狗,一名哈吧狗,南方卻稱為西洋狗了,但是,聽說倒是 中國 的特産。” 瞿秋白 《<魯迅雜感選集>序言》:“他的神聖的憎惡和諷刺的鋒芒,都集中在軍閥官僚和他們的叭兒狗。”亦省作“ 叭兒 ”。 魯迅 《花邊文學·倒提》:“愈下劣者,愈得主人的愛伶,所以西崽打叭兒,則西崽被斥,平人忤西崽,則平人獲咎。” 魯迅 《南腔北調集·<蕭伯納在上海>序》:“在前三個部門之中,就将文人、政客、軍閥、流氓、叭兒的各式各樣的相貌,都在一個平面鏡裡映出來了。”
"叭兒狗"是漢語中具有特殊文化意涵的詞彙,《現代漢語詞典》将其定義為"一種毛短腿短的小型家犬,原産于中國,性情溫順,常被馴養作寵物",其名稱源于對哈巴狗叫聲"叭兒"的拟聲詞轉寫。在語言學層面,該詞包含兩個語素:"叭兒"摹拟犬吠聲,"狗"為類屬限定,構成偏正式複合詞。
從社會文化角度分析,"叭兒狗"在近現代文學作品中衍生出比喻義。魯迅在《論"費厄潑賴"應該緩行》中将其符號化為"卑躬屈膝的幫閑形象",指代"對權勢者谄媚讨好的附庸者"。這一語義擴展源于該犬種溫順馴服的外形特征與人類社會中特定行為模式的相似性關聯。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方言大詞典》記載,吳語區至今保留"叭兒狗"的本義用法,而北方方言區更側重其貶義比喻。
詞彙演變方面,該詞最早見于清代《揚州畫舫錄》,原指具體的犬種。20世紀30年代經由魯迅雜文的創造性使用,其語義場發生偏移,新增"喪失獨立人格的依附者"這一社會批判内涵。當代語用中需注意語境差異:生物學文獻仍保持本義,而人文社科領域多采用比喻義。
“叭兒狗”是一個具有雙重含義的詞彙,既指代一種犬類,也常用于比喻特定人格特征。以下是詳細解釋:
象征奴才性格
該詞常被用來諷刺對主人極度順從、谄媚逢迎的人,尤其在魯迅等文學作品中頻繁出現。例如:
衍生社會批判
在北方方言中,“叭兒狗”還隱含虛張聲勢、言而無信的貶義,形容人表面強勢卻無實際能力。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學作品中的用例,可參考魯迅相關著作或權威詞典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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