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hearing] 原审法院的判决在第二审程序中被上级法院撤消而重新审理
旧时六壬课课名。《镜花缘》第七六回:“四课起毕,然后照著古法再起三传,如‘元首’、‘重审’之类,课经所载甚详。” 张友鹤 注:“重审,六壬课课名……被星相家认为是以下犯上、可吉可凶应该考虑的课。”
在汉语词典体系中,“重审”指司法机关对已作出判决的案件重新进行审理的法定程序,主要包含以下核心释义:
一、词源与定义
“重”表重复、再次,“审”为审查、审理,组合后指对已裁决案件启动二次审查。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第七版,重审特指“上级法院因原审判决存在错误或程序问题,撤销原判后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二、法律依据与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7条,重审需满足特定条件,如证据不足、法律适用错误或审判程序违法。其流程包括当事人申请、上级法院裁定撤销原判、案件发回原审法院组成新合议庭审理。
三、应用场景
常见于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中,例如:
四、与相近概念区分
与“再审”的区别在于:重审由原审法院执行,而再审可由上级法院直接审理;重审以撤销原判为前提,再审可能维持或修改原判。
重审是法律程序中的特定概念,主要涉及案件审理的重新启动。以下是综合多个权威来源的解释:
重审指上级法院在审理上诉案件时,认为原审判决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程序违法等问题,裁定撤销原判并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的司法活动。其核心特征包括: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重审通常发生在以下情况:
对比项 | 重审 | 再审 |
---|---|---|
适用阶段 | 上诉程序中(判决未生效) | 审判监督程序(判决已生效) |
启动原因 | 事实不清、程序违法等 | 已生效判决存在重大错误 |
法律依据 | 《民事诉讼法》第177条 | 《民事诉讼法》第205条 |
审理法院 | 原审法院 | 上级法院或原审法院 |
(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177条明确规定了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具体情形,包括事实不清、程序违法等。而再审的启动则需依据第205条,针对已生效判决的错误进行纠正。
重审是司法纠错机制的重要环节,旨在通过程序性审查保障案件公正性,其核心在于对未生效判决的重新审理,与再审存在本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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