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刺史。 唐 柳宗元 《铜鱼使赴都寄亲友》诗:“附庸唯有铜鱼使,此后无因寄远书。” 韩醇 注:“ 唐 武德 初,改太守为刺史,加号为使持节。而实无节,但颁铜鱼符而已。”
铜鱼使是唐代设置的专司管理"铜鱼符"的职官名称。铜鱼符是古代官员的身份凭证,以铜铸成鱼形,剖分左右,左半存于官府,右半由官员随身携带,作为验明身份的凭信。据《新唐书·职官志》记载,铜鱼使的职责包括监督鱼符铸造、登记符节编号、核验官员身份等事务,是维系中央与地方行政联络的重要职位。
这一官职的设立与唐代"符节制度"密切相关。铜鱼符作为行政文书传递的加密工具,其管理需专人负责。铜鱼使需定期向尚书省汇报符节使用情况,并参与制定《公式令》中关于符节使用的法规条文。据《唐六典》载,凡颁发铜鱼符,"皆以符宝郎与铜鱼使共掌之",说明该职位与符宝郎存在协同工作机制。
在历史演变中,铜鱼使的职能曾发生调整。开元年间(713-741)增设银鱼符制度后,其管理范围扩展至银质符节。至天宝九载(750年),随着节度使制度的发展,铜鱼使逐渐被新设的节度留后等官职取代,最终在贞元年间(785-805)废止。这一官职的兴废,反映了唐代行政管理制度的发展轨迹。
“铜鱼使”一词主要有两种解释,需结合不同文献来源综合辨析:
指代刺史的官职别称(主流释义)
这一说法源自唐代铜鱼符制度。据、、等多处文献记载:
民间故事中的引申义(少数释义)
提到该词与古代官员贪污故事相关,指通过贿赂手段行使权力。但此解释未见于其他权威典籍或诗词注释,可能为后世衍生的民间说法。
建议参考方向:
若用于文学或历史研究,建议以第一种释义为主,重点结合唐代职官制度及柳宗元、刘克庄的诗文背景。若需探讨词义演变,可补充分析民间故事的衍生脉络,但需注明来源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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