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类的人物。《三国志·蜀志·庞统法正传论》:“儗之 魏 臣, 统 其 荀彧 之仲叔, 正 其 程 郭 之儔儷邪?”
“俦俪”是一个古汉语复合词,现代汉语中已较少使用,其核心含义指配偶、夫妻,尤其强调夫妻间的匹配与对等关系。以下从词典学角度详细解析:
本义指配偶/夫妻
“俦”本义为同伴、伴侣(《说文·人部》:“俦,侣也”);“俪”本义为成对、配偶(《说文·人部》:“俪,耦也”)。二字组合后,特指婚姻关系中相匹配的夫妻双方,如:
东汉·王充《论衡·骨相》:“伉俪之义,同于荣辱。” (此处“伉俪”与“俦俪”义近)
引申指匹配、相当的事物
由“成对”之义延伸,可泛指相配、对等的人或物,如:
南朝·刘勰《文心雕龙·丽辞》:“造化赋形,支体必双;神理为用,事不孤立。夫心生文辞,运裁百虑,高下相须,自然成对。” (以“俦俪”喻文辞对仗)
与“伉俪”的关系:
“俦俪”与“伉俪”(kàng lì)意义高度重合,均强调夫妻的平等匹配。但“伉俪”更侧重“对等身份”(“伉”表对等),而“俦俪”更突出“伴侣关系”(“俦”表伴侣)。现代汉语中“伉俪”成为书面敬语,“俦俪”逐渐消亡。
与现代词“配偶”的区别:
“配偶”为中性术语,泛指婚姻对象;“俦俪”隐含“天作之合”的匹配意味,带有古典审美色彩。
《汉语大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
“俦俪:匹配;配偶。”
引例:清·王韬《淞滨琐话·卢双月》:“若此之俦俪,宁非天哉!”
《古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
“俦俪:夫妻。亦泛指相配、相称的事物。”
《说文解字注》(清·段玉裁):
“俪,㒳(两)也。谓相并之称……俦俪即伉俪之转。”
该词属文言遗存,今多见于研究古典文献、诗词鉴赏或仿古写作中。日常表达推荐使用“夫妻”“伴侣”或“伉俪”。其文化价值在于承载古代对婚姻关系的理想化诠释——强调平等、和谐与精神契合。
“俦俪”是一个古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分析理解:
《三国志·蜀书·庞统法正传论》中提到:“统其荀彧之仲叔,正其程郭之俦俪邪?”此处将庞统、法正与魏国的荀彧、程郭类比,说明他们属于同一层次的人物()。
需注意与“伉俪”(kàng lì)区分,后者专指夫妻,如“贤伉俪”。而“俦俪”不涉及婚姻关系,仅表示同类或匹配的群体。
现代汉语中较少使用,多见于古典文献或学术讨论中,用于形容人物、事物在类别或地位上的对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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