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教语。方正平等,谓所说之理方正而平等。为一切大乘经教的通名。《百喻经·师患脚付二弟子喻》:“方等学者非斥小乘,小乘学者復非方等,故使大圣法典二途兼亡。” 南朝 梁 惠皎 《高僧传·译经上·帛远》:“﹝ 法祖 ﹞研味方等,妙入幽微。”《坛经·机缘品》:“我听方等经论,各有师承。”
方等在汉语词典中的释义可分为以下三个核心层次:
方形与等同
“方”指方形、方正,“等”指等同级。合指具有规范形态的平等状态,强调事物在特定规则下的对等性。
来源:《汉语大词典》(第二版),商务印书馆,2012年。
佛教术语
特指大乘佛教经典分类“方等部”,涵盖《维摩诘经》《楞伽经》等强调众生平等、圆融中道的经典。
来源:《佛学大辞典》,丁福保编,上海书店出版社,1991年。
公平与端正
“方等”引申为公正不偏、品行端方,如古文献中“持心方等”形容为人正直。
来源:《辞海》(第七版),上海辞书出版社,2020年。
引用说明:因权威词典数据库(如《汉语大词典》《辞海》)未开放在线全文访问,建议通过官方出版物或图书馆查阅完整释义。佛教释义可参考中华电子佛典协会(CBETA)数据库(网址:https://www.cbeta.org/ )检索“方等部”经典原文。
“方等”是佛教术语,其含义和用法可综合多个来源解析如下:
基本定义
“方等”指佛教中“方正平等”的教义,是大乘经教的通称。其中“方”代表方正(正确无偏),“等”表示平等(普遍适用),合起来强调教理的公正性与普适性。
历史与经典出处
该词多见于佛教典籍,如:
使用场景与辨析
扩展说明
“方等”不仅指教义内容,也代表一种修行态度,即通过平等观照破除分别心,契合大乘佛教“众生皆可成佛”的理念。
建议在涉及佛教文献或哲学讨论时使用该词,日常语境中较少出现。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参考《百喻经》《高僧传》等原典或权威佛学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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