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教语。《华严经》所说证入“法界”的观法。 中国 佛教华严宗据以立“四法界”观。 宋 王安石 《再答吕吉甫书》:“示及法界观文字,輒留玩读,研究义味也。”
法界观是佛教哲学,尤其是华严宗的核心概念,指一种对宇宙万有本质及其相互关系的根本认识和观照方式。其核心要义在于揭示一切现象(法)皆处于相互依存、圆融无碍的终极真实境界(界)之中。具体可从以下层面理解:
本体论层面:万法缘起,同归一真法界 “法界”指宇宙万有的总和及其所依存的终极真理、实相。华严宗认为,宇宙间一切事物(法)皆由因缘和合而生(缘起),其本性空寂,但并非虚无,而是统一于一个真实不虚、清净无碍的终极实在——“一真法界”。此“一真法界”是万法的本源与归宿,超越一切对立与差别。
认识论层面:事事无碍,圆融互摄 “观”指智慧观照、认知方法。“法界观”特指洞察“法界”实相的智慧,即“法界缘起观”或“事事无碍法界观”。它强调:
实践论层面:证入法界,成就佛果 修习“法界观”的最终目的,是通过对“事事无碍”真理的体悟,破除我执、法执,消除内心的分别与障碍,使主体的智慧与法界的实相完全契合,从而证入“一真法界”,达到觉悟解脱、成就佛果的境界。这是一种超越二元对立、主客交融的圆满境界。
总结来说,法界观是一种认为宇宙万有(法)皆统一于真实不虚的终极境界(界),且彼此间相互依存、圆融无碍、重重无尽的哲学观和修行观。它既是华严宗对世界本体的阐释,也是其追求的最高智慧和解脱境界。
参考来源:
法界观是佛教华严宗的核心思想,主要指通过特定观法证悟法界的本质,其理论体系以“四法界”为核心,强调现象与真理的圆融无碍。以下是具体解释:
法界观源于《华严经》,华严宗据此建立“四法界”体系,旨在揭示万物相互依存、统一于佛性的终极真理()。其核心思想是“一即一切,一切即一”,即任一现象皆含摄全体法界的本质。
事法界
理法界
理事无碍法界
事事无碍法界
华严宗还将众生分为十类,涵盖六凡(地狱、饿鬼、畜生、阿修罗、人、天)与四圣(声闻、缘觉、菩萨、佛),体现法界无限性()。
法界观破除主客对立,主张时空、大小的融通,为华严宗修行者提供体悟宇宙实相的方法论()。历史上王安石等文人曾研读相关经典,可见其思想影响()。
注:部分网页(如)提到“对法律的认识”这一含义,但此解释未见于高权威佛教文献,可能是现代引申义,建议以佛教术语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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