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 制,诏敕若不便于执行,给事中得加以改动奏进,谓之“涂归”。《新唐书·百官志二》:“给事中四人,正五品上……凡百司奏抄,侍中既审,则駮正违失。詔敕不便者,涂窜而奏还,谓之涂归。”
“涂归”是唐代政治制度中的一项重要机制,主要涉及对皇帝诏敕的审查与修改,以下是详细解释:
涂归是唐代门下省官员(给事中)行使的一种权力。当皇帝发布的诏敕存在不便于执行或内容不合理时,给事中可对其进行修改或驳回,再重新奏请皇帝审阅。这一过程称为“涂归”。
唐代实行“三省六部制”,其中门下省负责审核中书省起草的诏敕。若诏敕存在问题,门下省可行使“涂归”权,即直接涂改、批注后返还中书省,或驳回要求重新拟定,确保政令的合理性与可行性。
涂归制度体现了唐代中央集权下的权力制衡,通过门下省的监督职能,减少决策失误,避免皇权过度集中。例如刘克庄在《念奴娇》中提到“奋涂归笔”,即借用此典故表达对不公政令的抵制。
主要综合自汉典、历史文献《新唐书·百官志》及宋代诗词用例。
涂归是一个汉字词语,它的意思是被涂上某种颜色或涂料的物体重新归类或归属的过程。
涂归的首部是水部,它的笔画数为8画。
涂归这个词来源于古代汉字演变而来。在繁体字中,涂归被写作「塗歸」。
在古代,涂归的写法略有不同。古时候的写法是「涂歸」。
1. 我们需要对这批产品进行涂归,以便更好地进行分发和管理。
2. 经过涂归后,这些文件得到了更好的整理和分类。
涂色、涂料、归类
重新分类、重新归属
修复、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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