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Legalists]
(2) 先秦的一个思想流派,以申不害、商鞅、韩非为代表,主张法制,反对礼治
(3) 有法度的世臣
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孟子·告子下》
(1).守法度的世臣。《孟子·告子下》:“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 朱熹 集注:“法家,法度之世臣也。”
(2).古代的思想流派之一。起源于 春秋 时的 管仲 、 子产 ,发展于 战国 时的 李悝 、 商鞅 、 申不害 、 慎到 等人, 战国 末 韩非 集法家学说的大成。主张以法治代替礼治,反对贵族特权,代表了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史记·太史公自序》:“法家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於法,则亲亲尊尊之恩絶矣。”《汉书·艺文志》:“法家者流,盖出於理官,信赏必罚,以辅礼制。”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奏启》:“ 秦 始立奏,而法家少文。” 胡适 《四论问题与主义》:“又如法家的势力,虽然被儒家征服了,但以后的儒家,便不能不承认刑法的功用。”
(3).犹方家。 元 辛文房 《唐才子传·李远》:“﹝ 李远 等﹞各有赋诗,后来颇为法家所短。”
(4).指包揽诉讼或专写状词之人。《初刻拍案惊奇》卷十:“次日天明, 程朝奉 早早梳洗,讨些早饭喫了。请个法家商量,做定了状词。”
(5).犹僧家。 南唐 陈陶 《题居上人法华新院》诗:“鐘唄成僧国,湖山称法家。”
法家是中国先秦时期形成的重要思想流派,主张以“法治”为核心,强调富国强兵和君主集权。以下为详细解释:
法家是春秋战国时期的思想流派,以申不害、商鞅、韩非等为代表,主张通过严密的法令制度治理国家,反对儒家“礼治”,代表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其学说为秦朝建立中央集权制度提供了理论基础。
法家因严刑峻法、轻视道德教化受到批评。秦朝暴政导致其声誉受损,但法律框架仍深刻影响后世。
如需更完整的学术解析,可参考《汉书·艺文志》或现代研究论著(部分内容综合自等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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