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Legalists]
(2) 先秦的一个思想流派,以申不害、商鞅、韩非为代表,主张法制,反对礼治
(3) 有法度的世臣
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孟子·告子下》
(1).守法度的世臣。《孟子·告子下》:“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 朱熹 集注:“法家,法度之世臣也。”
(2).古代的思想流派之一。起源于 春秋 时的 管仲 、 子产 ,发展于 战国 时的 李悝 、 商鞅 、 申不害 、 慎到 等人, 战国 末 韩非 集法家学说的大成。主张以法治代替礼治,反对贵族特权,代表了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史记·太史公自序》:“法家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於法,则亲亲尊尊之恩絶矣。”《汉书·艺文志》:“法家者流,盖出於理官,信赏必罚,以辅礼制。”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奏启》:“ 秦 始立奏,而法家少文。” 胡适 《四论问题与主义》:“又如法家的势力,虽然被儒家征服了,但以后的儒家,便不能不承认刑法的功用。”
(3).犹方家。 元 辛文房 《唐才子传·李远》:“﹝ 李远 等﹞各有赋诗,后来颇为法家所短。”
(4).指包揽诉讼或专写状词之人。《初刻拍案惊奇》卷十:“次日天明, 程朝奉 早早梳洗,讨些早饭喫了。请个法家商量,做定了状词。”
(5).犹僧家。 南唐 陈陶 《题居上人法华新院》诗:“鐘唄成僧国,湖山称法家。”
法家是中国古代重要思想流派之一,主张以法治国、强化君权,强调法律的客观性和强制性。其核心思想可概括为以下三方面:
战国时期形成,代表人物包括商鞅(重“法”)、申不害(重“术”)、慎到(重“势”),后由韩非子集大成。主张:
反对儒家礼治,认为法律应公开明确,做到“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有度》)。
提出“法、术、势”结合的理论,通过严刑峻法、权术驾驭和威势巩固君主专制。
主张“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韩非子·五蠹》),认为制度需顺应时代变革。
汉代以后,“法家”亦指精通律法的官吏。如《汉书·艺文志》将“法家”列为九流之一,定义为“明罚饬法”的司法实践者,强调律令的实操性。
学术参考来源:
法家是中国先秦时期形成的重要思想流派,主张以“法治”为核心,强调富国强兵和君主集权。以下为详细解释:
法家是春秋战国时期的思想流派,以申不害、商鞅、韩非等为代表,主张通过严密的法令制度治理国家,反对儒家“礼治”,代表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其学说为秦朝建立中央集权制度提供了理论基础。
法家因严刑峻法、轻视道德教化受到批评。秦朝暴政导致其声誉受损,但法律框架仍深刻影响后世。
如需更完整的学术解析,可参考《汉书·艺文志》或现代研究论著(部分内容综合自等网页)。
暗室逢灯白席背灶并购财柱趁水和泥紬次雠国楚籗蹴躇打截打量叨赖碘化物抵虫地络鼎养锻打访落釜砾干急工人挂名国医合理烘烤画梁雕栋家祖集结鲸涛锯牙钩爪康顺连星麟服六经皆史龙蛇齧岸聘纳綪斾箝语起移上下打量渗流受授水伯私耽四铺子着地讨析体检通宾通施透雕瘟君物范详洽相思相希啸叹心电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