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确定献贡次序,亦指依次献贡。《左传·昭公十三年》:“昔天子班贡,轻重以列。” 杨伯峻 注:“班贡,定贡献之次序。班,次也,序也。”《国语·周语中》:“其适来班贡,不俟馨香嘉味。”
班贡是古代中国的一种财政制度,指诸侯或地方政权按等级、定期向中央王朝进献贡品的行为。其核心含义包含“分等级”与“纳贡赋”两层意义,体现了古代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关系和经济义务。以下是详细解释:
指分等级、定次序。《周礼·天官·大宰》载:“以九式均节财用……八曰匪颁之式”,郑玄注:“班,赐也。” 此处“班”引申为按等级分配贡赋义务。
指进献方物或赋税。《说文解字》释:“贡,献功也”,即地方向中央进献特产或财物以表臣服。
班贡制度起源于周代分封制,具体表现为:
“邦畿方千里,其外方五百里谓之侯服,岁壹见,其贡祀物”,明确按服制定贡频次与内容。
记载汉代“设刺史班贡”,以监察地方贡赋执行。
总结“禹别九州,随山浚川,任土作贡”为后世班贡制度本源。
参考文献来源
“班贡”是古代文献中出现的词汇,其核心含义为确定诸侯或臣属向天子进献贡品的次序,也指按次序进贡的行为。以下是详细解释:
基本释义
根据《左传·昭公十三年》记载,“昔天子班贡,轻重以列”,其中“班贡”指天子根据诸侯的等级(“列”)规定其进贡的品类和数量。杨伯峻在注释中进一步明确:“班,次也,序也”,即通过等级制度规范贡赋的次序。
文献出处与背景
现代理解与应用
在当代语境中,“班贡”多用于历史研究,指代古代中央政权通过规范贡赋强化统治权威的方式。其核心是“等级化分配义务”,与“朝贡体系”有密切联系。
“班贡”是古代政治经济制度的重要环节,通过规范贡赋次序维护等级秩序。若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文献或历史案例,可参考《左传》《国语》及相关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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