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互相传令。《左传·襄公二十三年》:“役人相命,各杀其长。” 杨伯峻 注:“互相传令。”
(2).谓诸侯盟会时互作誓言以相约束。《公羊传·桓公三年》:“夏, 齐侯 卫侯 胥命於 蒲 。胥命者何?相命也。” 何休 注:“胥,相也。时盟不歃血,但以命相誓。”
(3).和鸣。 唐 杜甫 《西阁》诗之一:“有鸟各相命,孤云自无心。” 宋 叶适 《徐道晖墓志铭》:“夫束字十餘,五色彰施,而律吕相命,岂易工哉!故善为是者,取成於心,寄妍於物,融会一法。”
相命在汉语词典中的释义可分为以下两个核心维度:
指古代官府中传递、宣告命令的职能,属行政运作环节。
例证:
《周礼·夏官·训方氏》载:“训方氏掌道四方之政事,与其上下之志,诵四方之传道而书之。若岁时,则布相命也。” 此处的“布相命”即指颁布与传达政令。
来源:《周礼注疏》(中华书局点校本)
命运相连
指个体命运与他人或环境存在关联性,强调命运非孤立存在。
例证:
明代万民英《三命通会·论相命》云:“相命者,谓二命相遇,如水土相滋,金木相制,观其生克以断吉凶。”
来源:《三命通会》(钦定四库全书本)
命理推算行为
指通过八字、面相、占卜等方式推测命运吉凶的活动。
例证:
《红楼梦》第六十三回:“邢岫烟请妙玉相命,妙玉推演八字后道:‘此命贵而不显,富而不露。’”
来源:《红楼梦脂评汇校本》(人民文学出版社)
语义演变说明:
“相命”从先秦的行政职能(如《周礼》记载的政令传达),逐渐演化为命理学术语。唐宋时期随命理学发展,“相命”一词在《李虚中命书》《渊海子平》等典籍中固定为命运推算的专称,现代汉语中主要保留此义项。
权威参考依据:
“相命”一词的含义需结合读音和语境区分,主要分为古义和现代用法:
一、古义(读xiāng mìng)
互相传令
最早见于《左传·襄公二十三年》中“役人相命,各杀其长”,指通过口头传递命令。
诸侯盟誓约束
源自《公羊传·桓公三年》的“胥命於蒲”,指诸侯会盟时以口头誓言相互约束,无需歃血仪式。
和鸣
用于描述和谐共鸣,如杜甫诗句“有鸟各相命,孤云自无心”,比喻自然界的协调之声。
二、现代用法(读xiàng mìng)
指算命、占卜命运,常见于民间习俗。例如:“寺庙门口常有许多相命的摊子”。该用法强调通过观察面相、生辰等推测命运,需注意与迷信活动区分。
提示:古义多用于文献或特定历史语境,现代口语中一般指算命。使用时需根据上下文判断读音及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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