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心多疑畏的人。《列子·杨朱》:“生民之不得休息,为四事故:一为寿,二为名,三为位,四为货。有此四者,畏鬼,畏人,畏威,畏刑,此谓之遁民也。” 张湛 注:“违其自然者也。”一本作“ 遁人 ”。 杨伯峻 集释:“‘民’本作‘人’, 敦煌 残卷作‘民’。 王重民 曰:‘人’应作‘民’, 宋 本未回改 唐 讳。”
遁民(dùn mín)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词汇,其核心含义指逃避世俗、隐居不仕的人,常与隐士、逸民概念相通。以下从权威典籍和词典角度分层解析其详细含义:
本义指避世隐居者
指主动脱离社会主流(如官场、世俗责任),选择归隐山林或乡野的人。这一释义源自古代史书对隐逸群体的记载,如《晋书·隐逸传序》将隐逸者称为“遁民”,强调其“逃名而名我随,避名而名我追”的特质 。
引申为不合作者或逃避责任者
在特定语境中,“遁民”隐含对社会责任(如赋税、劳役)的消极逃避,如《庄子》中描述的“避世之人”,其行为可能包含对现实政治的不满或对自由的追求 。
魏晋时期社会动荡,文人以“遁民”自居形成风气,如竹林七贤的隐居行为,被视为对礼教束缚的反抗和对精神自由的实践 。
“遁民”常践行道家“无为”“逍遥”思想,如《庄子·刻意》云:“就薮泽,处闲旷,钓鱼闲处,无为而已矣。此江海之士,避世之人。”
明确释义为:“犹隐士。”并引用《晋书·隐逸传》为证,强调其与主流社会的疏离性 。
注解“遁”为“逃避,隐居”,如《后汉书》载“遁身远迹”,印证“遁”与隐逸行为的关联 。
指出“遁民”属隐逸文化范畴,与“逸民”“高士”互文见义,体现传统士人的精神选择 。
“遁民”不同于被动避祸的难民,而是主动选择精神独立的文化符号。其双重性在于:
参考资料来源:
“遁民”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来源可综合以下信息解释:
“遁民”指心多疑畏的人,即因过度顾虑或畏惧外界压力而违背自然本性的人。该词由“遁”(逃避、隐藏)和“民”(人)组合而成,强调心理层面的逃避与畏缩。
该词最早见于道家经典《列子·杨朱》:
“生民之不得休息,为四事故:一为寿,二为名,三为位,四为货。有此四者,畏鬼、畏人、畏威、畏刑,此谓之遁民也。”
——张湛注:“违其自然者也。”
文中指出,追求寿、名、位、货四者的人,因畏惧外界(如鬼神、他人、权威、刑罚)而失去本真,故称“遁民”。
部分版本将“遁民”写作“遁人”,可能因唐代避讳“民”字而改。敦煌残卷等文献仍保留“遁民”,印证其原始用字。
现代语境中,“遁民”较少使用,多作为古汉语词汇出现在文献研究或哲学讨论中,用于形容因欲望或恐惧丧失本心之人。
如需进一步探究,可参考《列子》原文及张湛注疏,或查阅敦煌文献相关考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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