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丁钱。《文献通考·户口二》:“自钞法既行之后,盐尽通商而民无所给,每丁仍增钱为三百六十,谓之丁身钱。”
丁身钱是中国古代按人头征收的一种赋税,又称“丁税”“身丁钱”,主要针对成年男子(丁男)征收,具有人头税性质。其核心含义与演变如下:
丁身钱指封建政府以“丁”(成年男性)为计税单位征收的货币或实物税。征收对象为16至60岁的男丁,税额固定,与土地、财产无关,体现了“按人计税”的特点。
来源:《汉语大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将“丁身钱”明确归类为“按人口征收的税赋”。
可追溯至秦汉的“口赋”“算赋”,但制度化始于唐代“租庸调”中的“庸”(代役钱)。宋代正式称“身丁钱”,《宋史·食货志》载:“诸路身丁钱,岁输缗钱四十五万。”
南方地区广泛征收,如两浙、福建等地。苏轼奏议提及:“东南民力凋耗,身丁钱米尤为民患。”
明代部分并入“一条鞭法”,清代“摊丁入亩”后逐步废除,人头税转为土地税。
来源:漆侠《宋代经济史》(中华书局)详述宋代身丁钱的区域差异与豁免政策。
今人研究中,“丁身钱”被视为人头税(Poll Tax)的典型,区别于财产税。其消亡标志中国古代税制从“人丁为本”转向“资产为本”。
来源: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中华书局)通过数据对比丁税占比变化。
注:本文释义综合《汉语大词典》、宋代史籍及现代经济史研究,核心定义与历史脉络均有权威文献支撑。
“丁身钱”是中国古代的一种人口税,主要按成年男性(丁)征收。以下是详细解释:
基本定义
丁身钱即“丁钱”,是古代政府向成年男子征收的人头税。其名称中的“丁”指达到服役年龄的男子,“身”强调按人口征收的特性。
历史背景与征收标准
据《文献通考·户口二》记载,宋代盐法改革后,因盐税收入减少,政府将每丁的税额提高至360文,并明确称为“丁身钱”。这一调整反映了当时赋税制度与民生经济的关联性。
与其他税种的区别
丁身钱属于“丁税”范畴,但不同于按田亩征收的赋税(如田赋),其征收对象直接指向个体劳动力,具有强制性人口税特征。
演变与废除
此类税种在明清时期逐渐被“摊丁入亩”政策取代,将丁税并入土地税,减轻无地贫民的负担,标志着古代赋税制度的重要变革。
哀梨蒸食摽身草骡长决蟾镜谄伪承上启下摛光吃官事春秀刺断促龄玳瑁鱼芳芗扞卫更深汉咏好彩侯封后艰皇介黄面瞿昙回许豆螹胡劫贼赍贡金背金刀近远菊酒空幻筷笼子粮尽援绝龙虾漭泱迷痴峚山僻固批头棍强见青茎青龙符青鸳瓦求羊袪除确音入德桑槿善逝神粹诗奁衰晩驷盖祀曲私署松虎莎草腾扑颓渊纤介之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