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鞭蹬 ”。亦作“ 鞭凳 ”。1.马鞭和马镫。借指马具。 五代 王仁裕 《开元天宝遗事·截镫留鞭》:“ 姚元崇 初牧 荆州 ,三年,受代日,闔境民吏泣拥马首,遮道不使去,所乘之马鞭鐙,民皆截留之,以表瞻恋。” 宋 苏轼 《罢徐州往南京马上走笔寄子由》诗之一:“纷纷等儿戏,鞭鐙遭割截。”
(2).借指马。
(3).犹麾下、左右。《二刻拍案惊奇》卷四:“那家人是出路的,见説家主要闝,是有些油水的事,那一个不愿随鞭凳。”《花月痕》第四回:“大人於明日未刻,统领大兵,出城十里驻紥,二十二日长行,某愿随鞭蹬,供大人指挥。”
根据搜索信息,“鞭镫”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其含义可从以下三个层面解析:
本义
指马鞭和马镫,即骑马时使用的工具,合称“鞭镫”,属于马具的组成部分。例如苏轼诗中提到的“鞭鐙遭割截”,即描述马具被截留的情景。
借代引申
因马具与马匹的密切关联,该词常借指“马”。例如五代王仁裕《开元天宝遗事》记载的“所乘之马鞭鐙,民皆截留之”,此处“鞭鐙”即代指马。
抽象化用法
进一步引申为“麾下”或“随从”,代指追随者或部下。如《花月痕》中“某愿随鞭蹬”,即表示愿跟随对方效力。
补充说明:
该词存在异体写法,如“鞭蹬”“鞭凳”等,但含义相通。其用法多出现于古代文学作品或历史文献中,现代汉语已较少使用。需注意,具体语境可能影响其释义,例如部分文本中可能侧重“掌控权”的象征意义(如“执鞭镫”表示主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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