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诱敌就范的小部队。《孙子·军争》:“饵兵勿食,归师勿遏。” 梅尧臣 注:“鱼贪饵而亡,兵贪饵而败。敌以兵来钓我,我不可从。”
饵兵是古代军事术语,指战争中故意用作诱饵的小股部队,通过诈败、示弱等方式引诱敌军进入预设的埋伏圈或不利地形,从而实现围歼或反击的战略目的。其核心在于“以利诱敌”,属于兵法中“诡道”的典型运用。
词源与本义
“饵”本义指食物或诱饵,引申为利诱;“兵”指士卒或军事力量。“饵兵”即利用小部分兵力作为诱饵,诱使敌军冒进。《孙子兵法·军争篇》提及“饵兵勿食”,强调警惕敌方诱敌之计,反向印证了该战术的普遍性。
战术特征
饵兵需具备高度机动性,作战时伪装溃败,诱敌深入。如《草庐经略·饵兵》载:“饵兵者,形之以弱,佯北以诱之……伏卒乘之。” 典型案例如春秋时期城濮之战,晋军以少量战车后撤,诱楚军追击,再以主力夹击制胜。
引申与禁忌
引申指一切以利益为诱饵的欺诈策略。《百战奇略·饵战》警示:“凡战,若敌人弃辎重粮食,切勿妄取,此必为饵兵。” 强调识破敌方“饵兵”需审慎判断虚实,避免贪利中计。
现代释义
《汉语大词典》定义为:“作战时,以小利引诱敌人的军队。” 现代军事理论中,类似战术仍被应用于游击战与信息战,核心思想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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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饵兵”是中国古代军事术语,指用于诱敌的小股部队,其核心含义与战术作用如下:
饵兵指以少量兵力引诱敌人进入预设陷阱或埋伏的战术单位。其名称来源于钓鱼中“鱼饵”的比喻,正如梅尧臣所注:“鱼贪饵而亡,兵贪饵而败”(《孙子·军争》注),强调这类部队通过示弱或佯败让敌方轻敌冒进。
《孙子·军争》明确提出“饵兵勿食”原则,并列举战例:“佯北勿从,锐卒勿攻,饵兵勿食”,指遇到假装败退的部队不可盲目追击。明代抗倭战争中,戚继光曾用饵兵诱敌至预设火器射程内,取得显著战果。
可通过汉典、查字典等来源进一步查阅相关兵法原文及历史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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