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格律诗中出现拗句,采取一定的方式补救,称为“拗救”。拗救的方法,一般有本句自救和对句相救两种。参见“ 拗句 ”。
拗救是汉语诗律学术语,指古典格律诗中通过调整平仄组合来补救声律失调的创作手法。当诗句中出现违反平仄常规的“拗句”(即不合平仄格律的字)时,诗人通过在本句或对句的特定位置改变平仄,使声律重归和谐。其核心在于平衡音韵节奏,确保诗歌的声调美感。根据调整位置可分为两类:
本句自救
当五言诗第四字或七言诗第六字(均为仄声位)用仄声字导致“拗”时,需将本句第三字(五言)或第五字(七言)由仄改平。例如杜甫《送远》中“草木岁月晚”,“月”(仄)拗后,“岁”(原仄)改平声自救(《王力古汉语字典》)。
对句相救
若出句第三字(五言)或第五字(七言)用了仄声字,则在对句相同位置改用平声字补偿。如白居易《赋得古原草送别》“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不”(仄)拗,对句“吹”(平)救之(《诗词格律》中华书局)。
学术价值
拗救规则体现了汉语声调对仗的精密性,是唐宋格律诗成熟的重要标志。通过局部调整实现整体和谐,既突破格律束缚又保持音律平衡,为诗人提供艺术创作弹性。王力指出:“拗救是格律诗的变通原则,无救则拗为诗病,有救则成格律。”(《汉语诗律学》上海教育出版社)
权威参考
拗救是格律诗创作中的一种音韵调整技巧,主要用于补救诗句中违反平仄规则的“拗句”,以保持诗歌的声律和谐。以下是综合多个来源的详细解释:
拗句
指格律诗(五律、七律、五绝、七绝)中平仄不依常格的句子,句中不合平仄规则的字称为“拗字”。例如五言“仄仄平平仄”中若第四字(应为平声)用了仄声,即为拗句。
拗救
当出现拗句时,通过调整本句或对句中其他字的平仄进行补救,称为“拗救”。其核心原则是“平仄互补”,即前仄后平或前平后仄的补偿。
本句自救
对句相救
若出句某字拗,则在对应对句位置补平声。
例:出句“仄仄平仄仄”(五言),对句需调整为“平平平仄平”。
以杜甫《天末怀李白》为例:
凉风起天末(平平仄平仄)
君子意如何(平仄仄平平)
首句“起”字拗,第四字“天”救,属本句自救的经典用例。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诗句的拗救分析,可参考(搜狗百科)和(诗词解析文章)。
布种餐费敞厅沉闷存纳丹蕖端一耳丫子发辫飞鱼逢场作戏风汛莞尔而笑篁笋剑器机妙矜贫恤独旧帙缉绪具报看做捆内来去流汗笼山络野龙香鸾猪忙里偷闲贸功面刺妙土木钵挠坏跑龙套跑蹄匏甖撇号弃亲气义券台鹊巢鸠佔荣歇晌午大错绍袭射乌石濑使物酸呻肃给天步调色停绝屠醢豚拍外王母亡不旋跬违旷陷车翔泳霄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