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武舞曲名。 唐 杜甫 《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昔有佳人 公孙氏 ,一舞《剑器》动四方。” 唐 沉亚之 《叙草书送山人王传乂》序:“昔 张旭 善草书,出见 公孙大娘 舞《剑器》、《浑脱》,鼓吹既作,言能使孤蓬自振,惊砂坐飞;而 旭 归为之书,则非常矣。”《敦煌曲子词·剑器词三》:“《剑器》呈多少,《浑脱》向前来。” 清 胡鸣玉 《订讹杂录·剑器浑脱》:“《文献通考·舞部》谓剑器,古武舞之曲名,其舞用女妓,雄装空手而舞。案此,今人意以剑器为刀剑之器,非是。”
剑器是汉语中特指古代兵器与舞具的复合名词,其含义可从以下角度解析:
“剑”(jiàn)
指双刃直身尖锋的冷兵器,古代为“短兵之祖”,象征权力与侠义精神。“器”(qì)泛指工具或器械,二字组合强调其作为功能载体的属性。
来源:《说文解字》释“剑”为“人所带兵也”;《玉篇》注“器”为“用具之总称”。
兵器实体
指金属锻造的实战用剑,特指唐代流行的单手直剑,轻便迅捷,与重剑(如“锏”)相区别。
来源:《汉语大词典》第2卷(商务印书馆)定义“剑器”为“古代兵器,形制类剑”。
舞蹈器械
特指唐代“剑器舞”中使用的道具,形似剑而刃未开锋,缀彩帛或铃铎作舞具,兼具武技与艺术性。
来源:唐代杜甫《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诗序载“剑器”为舞具;《乐府杂录》归入“健舞”类器械。
武术代称
引申为剑术体系,如《新唐书·艺文志》录有《剑器谱》,指剑法技艺的图谱文献。
因公孙大娘舞剑器闻名,“剑器”成为盛唐气象的文化符号,承载尚武精神与艺术融合的意象(如“浏漓顿挫,独出冠时”)。
宋以后部分文献将“剑器”误释为“空手舞剑”或“流星锤”,实为道具形制失传导致的讹变(据清代桂馥《札朴》考辨)。
(注:因学术著作无公开电子链接,来源标注书名及作者,读者可通过图书馆或学术数据库查证原文。)
“剑器”一词在古代文献和诗词中多次出现,其含义需结合历史背景和文学作品进行解析:
“剑器”最初指古代武舞曲名,而非字面意义上的剑类兵器。唐代文献记载,这是一种融合武术与舞蹈的表演形式,舞者通常身着戎装空手而舞,动作刚健有力,可能与剑术动作相关()。宋代《文献通考》也将其归为“古武舞之曲名”。
有观点误将“剑器”解释为剑类兵器,但《文献通考》等明确指出此词特指舞蹈而非实物()。舞者是否持剑存在争议,但主流认为早期为徒手,后期可能加入道具。
提示:以上信息综合了多部古籍及现代考据,若需进一步探讨剑器舞的具体动作或历史流变,可查阅《唐代乐舞考》等专业论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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