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诸侯国境内的城邑。《公羊传·庄公八年》“夏,师及 齐 师围 成 , 成 降于 齐 师” 唐 徐彦 疏:“ 成 为内邑, 孟氏 所有而与 齐 围之。”
内邑是汉语中具有历史属性的词汇,原指古代诸侯国国君直接管辖的城邑,与诸侯分封给卿大夫的“外邑”相对。该词源于周代分封制度,体现中央与地方权力的划分。据《周礼·地官》记载,内邑多位于国都周边,是国君行使行政、军事权力的核心区域。
从构词法分析,“内”表示方位或隶属关系,“邑”指城邦或聚居地,合称后特指君主直属领地。汉代经学家郑玄在《三礼注》中强调,内邑的税收、兵役均由国君直接调配,与外邑的自治性质形成对比。唐代孔颖达在《五经正义》中进一步说明,内邑的管辖者多为国君亲信,其治理模式体现中央集权的早期形态。
现代语言学家王力在《古代汉语词典》中指出,随着分封制瓦解,“内邑”一词逐渐演变为泛指中央政权直接控制的行政区划,如秦汉时期的“内史”辖区即承袭此概念。该词现多见于历史文献研究,口语中已不常用。
参考来源:
“内邑”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其基本含义指诸侯国境内的城邑,属于本国领土范围内的行政或军事据点。以下是详细解释:
词义构成
历史背景与用例
该词出自《公羊传·庄公八年》的唐代徐彦注解:“成为内邑,孟氏所有而与齐围之。”
此例中,“成”是鲁国境内由贵族孟氏控制的城邑,后因战事被齐军围攻。可见内邑既属诸侯国领土,也可能由国内贵族家族实际掌控。
功能与地位
内邑不同于国都,但作为诸侯国内部的次级行政单位,承担税收、军事防御等功能,是中央政权对地方控制的重要节点。
如需进一步了解古代城邑制度,可参考《周礼》或《春秋》相关注释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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