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諸侯國境内的城邑。《公羊傳·莊公八年》“夏,師及 齊 師圍 成 , 成 降于 齊 師” 唐 徐彥 疏:“ 成 為内邑, 孟氏 所有而與 齊 圍之。”
内邑是漢語中具有曆史屬性的詞彙,原指古代諸侯國國君直接管轄的城邑,與諸侯分封給卿大夫的“外邑”相對。該詞源于周代分封制度,體現中央與地方權力的劃分。據《周禮·地官》記載,内邑多位于國都周邊,是國君行使行政、軍事權力的核心區域。
從構詞法分析,“内”表示方位或隸屬關系,“邑”指城邦或聚居地,合稱後特指君主直屬領地。漢代經學家鄭玄在《三禮注》中強調,内邑的稅收、兵役均由國君直接調配,與外邑的自治性質形成對比。唐代孔穎達在《五經正義》中進一步說明,内邑的管轄者多為國君親信,其治理模式體現中央集權的早期形态。
現代語言學家王力在《古代漢語詞典》中指出,隨着分封制瓦解,“内邑”一詞逐漸演變為泛指中央政權直接控制的行政區劃,如秦漢時期的“内史”轄區即承襲此概念。該詞現多見于曆史文獻研究,口語中已不常用。
參考來源:
“内邑”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基本含義指諸侯國境内的城邑,屬于本國領土範圍内的行政或軍事據點。以下是詳細解釋:
詞義構成
曆史背景與用例
該詞出自《公羊傳·莊公八年》的唐代徐彥注解:“成為内邑,孟氏所有而與齊圍之。”
此例中,“成”是魯國境内由貴族孟氏控制的城邑,後因戰事被齊軍圍攻。可見内邑既屬諸侯國領土,也可能由國内貴族家族實際掌控。
功能與地位
内邑不同于國都,但作為諸侯國内部的次級行政單位,承擔稅收、軍事防禦等功能,是中央政權對地方控制的重要節點。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代城邑制度,可參考《周禮》或《春秋》相關注釋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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