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谓讳言国内或家内之恶事。《穀梁传·桓公十七年》:“夏,五月,丙午,及 齐 师战于 郎 ,内讳败,举其可道者也。”《公羊传·宣公元年》“ 公子遂 如 齐 逆女” 汉 何休 注:“有母言如者,缘内讳,无贬公文。”
(2).指母亲、祖母等的名讳。《晋书·王述传》:“初至,主簿请讳。报曰:‘亡祖先君,名播海内,远近所知;内讳不出门;餘无所讳。’”《宋书·谢弘微传》:“ 弘微 本名 密 ,犯所继内讳,故以字行。”
内讳是汉语词汇中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术语,主要包含以下两层含义:
避讳家族内部尊长之名
指在家族或家庭内部,对尊长(如父母、祖父母等)的名字需要避讳,不可直呼其名。这是中国古代宗法制度和孝道伦理在语言使用上的体现,旨在维护尊卑秩序和表达敬意。例如,子女在言谈或书写中需避免直接提及父母的名字,常以其他方式代称或改写。
特指避讳母亲或祖母之名
在古代礼制中,“内讳”有时特指对母系尊亲名字的避讳。古人将家庭内部事务称为“内”,故母亲、祖母等女性尊长的名字属于需要严格避讳的范围,与避讳君主、圣贤的“国讳”“圣讳”以及避讳父系祖先的“家讳”相区别。
文化背景与依据
这种避讳习俗源于周礼,后为儒家思想所强化,并详细记载于《礼记》等典籍中。例如《礼记·曲礼上》有“入门而问讳”的记载,意指进入他人家门需先询问其家讳,以免触犯。南北朝时期颜之推在《颜氏家训·风操》中也系统论述了避讳的原则与实践,强调“凡避讳者,皆须得其同训以代换之”,即需用同义字替代避讳字。
现代意义
随着社会变迁,严格的避讳制度已逐渐淡化,但“内讳”作为文化概念,仍是理解中国传统家族伦理、语言禁忌与社会礼仪的重要切入点,常见于研究古代礼制、社会风俗及语言学的学术著作中。
参考资料
“内讳”是一个汉语词汇,主要有以下两层含义:
指在记录国家或家族事件时,因避讳而隐去负面信息,仅陈述可公开的内容。例如:
古代对女性亲属的姓名需避讳,尤其在外界场合不可直呼。例如:
“内讳”体现了古代礼制中对“隐恶扬善”的重视,以及家族伦理中对女性尊长的避讳传统。需注意其使用语境,通常见于历史文献或礼仪相关的文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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