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 代科举, 顺天 乡试监生的试卷。取“监”下半部以为代号,故有此称。《清史稿·选举志三》:“﹝ 康熙 ﹞四十二年,停五经分房之例。至 顺天 房考,南、北省人廻避南、北皿卷,边省人廻避中皿卷,会房则同省相廻避云。”
"皿卷"是汉语中较为罕见的复合词,需分别解析其构成部分。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及《汉语大词典》释义:
一、字源解析
"皿"(mǐn):象形字,甲骨文描摹盛物器具的轮廓,本义为碗碟类器皿的总称。如《说文解字》载:"皿,饭食之用器也。"
"卷"(juàn):形声字,本义指可卷束的简册,后衍生出书册、文件等含义。在《广韵》中注为"书卷也,居倦切"。
二、组合释义 "皿卷"未见于《汉语大词典》等权威辞书,结合汉字组合规律可作两解: • 字面义:指古代刻录文字的特殊器皿,类似青铜器铭文载体(参考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古文字诂林》); • 引申义:或为明清科举术语"皿字号"的讹传,据《清史稿·选举志》记载,顺天府乡试分"皿"字号收录特定考生答卷。
三、使用建议 该词在现代汉语中已无通行用例,若涉及古籍文献需结合具体语境辨析。建议查阅中华书局《十三经注疏》或上海古籍出版社《说文解字注》等典籍核实原始用法。
"皿卷"是清代科举制度中的一个专有名词,具体含义如下:
定义
指清代顺天乡试(北京地区的省级科举考试)中,监生(国子监学生)的专用试卷代号。因“监”字的繁体“監”下半部分为“皿”,故取“皿”作为监生试卷的标识。
历史背景
清代为规范考试管理,对考生身份和试卷分类有严格规定。例如,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曾规定:南方籍和北方籍的考官需回避评阅对应地区的“南皿卷”“北皿卷”,边疆地区考官则需回避“中皿卷”。这一制度旨在避免地域关联导致的舞弊。
应用场景
主要用于顺天乡试,区分监生与其他考生(如普通秀才)。监生通过乡试后可参加会试,但录取名额与普通考生分开,体现清代对国子监学生的特殊政策。
扩展说明:清代科举中类似代号还有“贝卷”(指八旗考生试卷,因“八”形似“贝”),可见当时考试管理体系的符号化特征。如需更深入的历史细节,可参考《清史稿·选举志》等文献。
爱流暗度陈仓按军豹文鼠饱飨老拳标末搏获步行骖驔侈游畜物翠华单藉彫僞笃爱饿莩载道二话没说福海肤学跟劲馆甥豪率豪上豪植合门涸思干虑回赎回隐绛帕谫浅藠头结算金辉玉洁矜制就列料食利趾乱放冒处梅天棉蕾闵骞乃昔拏事牛毛驽庸便人契切软瘫架视掌手罩束手旁观叔叔四辰诵谏桐爨通时痿蹶握娖虓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