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极的意思、民极的详细解释
民极的解释
民众的准则。《书·君奭》:“前人敷乃心,乃悉命汝,作汝民极。” 孔 传:“前人 文 武 ,布其乃心,为法度,乃悉以命汝矣,为汝民立中正矣。”《周礼·天官·冢宰》:“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 南朝 宋 颜延之 《三月三日曲水诗序》:“虽渊流遂往,详略异闻,然其宅天衷,立民极,莫不崇尚其道,神明其位。” 宋 苏轼 《坤成节功德疏文》之二:“敢冀神休,永为民极。”
词语分解
- 民的解释 民 í 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人民。民主。民国。民法。公民(在一国内有国籍,享受法律上规定的公民权利并履行公民义务的人)。国民(具有国籍的人)。 指人或人群:居民。民族。 劳动大众的,非官方
- 极的解释 极 (極) í 顶端,最高点,尽头:登极(帝王即位)。登峰造极。 指地球的南北两端或电路、磁体的正负两端:极地(极圈以内的地区)。极圈。北极。阴极。 尽,达到顶点:极力。极目四望。物极必反。 最高的,
专业解析
民极是汉语古典政治哲学的核心概念,指君主或统治者作为民众行为准则与道德楷模的根本地位。其释义可从以下维度解析:
一、字义溯源与结构解析
- “民”:泛指百姓、民众,是社会的基本构成。《说文解字》释为“众萌也”,强调群体性。
- “极”:本义为房屋栋梁(《说文·木部》),引申为至高准则、终极标准,如《尚书·洪范》云“皇建其有极”,指君王建立治国法则。
- 复合义:“民极”即“民之极”,意为民众效法的最高典范,体现统治者对社会的规范作用。
二、经典文献中的政治哲学内涵
源自《尚书·周书·君奭》:“前人敷乃心,乃悉命汝,作汝民极。” 指周公要求臣属成为民众表率。历代注疏进一步阐释:
- 朱熹《诗集传》:释“极”为“标准”,强调统治者需以德行为民立范。
- 清代王夫之《尚书引义》:提出“极者,中之至也”,主张君主的“中正之道”是稳定社会的根基。
三、现代权威辞书释义
《汉语大词典》定义:“民众的准则”,强调其规范性与道德引领性,如:
“王者以德化民,为民立极。”
此释义凸显古代“德治”思想中,统治者对民众的教化责任。
四、学术研究中的延伸解读
当代学者结合政治制度史指出:
- 制度层面:“民极”暗含“君权神授”与“天命靡常”的辩证关系,要求君主通过德行维系统治合法性(参考:刘泽华《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史》)。
- 文化层面:体现儒家“内圣外王”理想,如《大学》“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实践逻辑。
参考文献来源:
- 《说文解字注》(中华书局点校本)
- 《尚书正义》(上海古籍出版社)
- 朱熹《诗集传》(中华书局)
- 王夫之《尚书引义》(岳麓书社)
- 《汉语大词典》(汉语大词典出版社)
- 刘泽华《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史》(南开大学出版社)
- 《大学章句》(《四书章句集注》本)
(注:文献链接因平台限制未展示,可依据出版社信息检索权威版本。)
网络扩展解释
“民极”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其含义在不同文献中有共通之处,但也存在一定演变。以下是综合多个权威来源的详细解释:
一、基本释义
“民极”指民众的准则或中正的标准。其中“极”取“中”之意,强调使民众各得其所、不失规范。《周礼》中“设官分职,以为民极”即体现此意,意为通过设立官职来确立社会准则。
二、出处与经典引用
- 《尚书·君奭》:“前人敷乃心,乃悉命汝,作汝民极。” 孔传解释为周文王、周武王制定法度,为民众确立中正标准。
- 《周礼·天官·冢宰》:“惟王建国……设官分职,以为民极。” 此句被南朝颜延之、宋代苏轼等后世文人多次引用,成为该词的经典出处。
三、词义演变
部分现代词典(如)将“极”引申为“极端”,解释为“民众情绪或行为达到极端激烈状态”。但此说法未见于古籍,可能是基于现代语境的衍生解读。建议优先以经典释义为主。
四、应用示例
- 制度层面:“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周礼》),指通过制度确立社会准则。
- 文学引用:宋代苏轼在《坤成节功德疏文》中写道“永为民极”,延续了中正准则的含义。
“民极”核心含义源自先秦典籍,指通过规范(如官职、礼法)确立民众共同遵循的准则。现代使用时需注意语境差异,避免与“民众极端情绪”等衍生义混淆。如需深入考证,可参考《周礼》《尚书》及汉典、查字典等权威来源。
别人正在浏览...
贝尔电话实验室编户宾尸避僧陈浮承华成日价冲闇村社长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大杖德言容功订诺动举断用发间逢孙封锁佛场赙仪耕籍龟骨行几汉子剪辑检摄洁敬絶嗣絶意宽徇凌上历运陆径欧风墨雨诮恨巧黠契卡日全食如茨散文集石本是否手战霜草刷饰树教宋之的索米泰和汤特特土苴晚父王役翫寇微笑文匠无凭据仙舸西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