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大棍棒。《孔子家语·六本》:“ 曾子 耘瓜,误斩其根, 曾晳 怒,建大杖以击其背。”
(2).古代刑具之一。《隋书·刑法志》:“杖皆用生荆,长六尺,有大杖、法杖、小杖三等之差。大杖,大头围一寸三分,小头围八分半。”
“大杖”是汉语词汇,主要包含以下两层含义及文化延伸:
大棍棒
指尺寸较大的木制棍棒,常用于日常劳作或惩戒工具。例如《孔子家语·六本》记载,曾子误伤瓜苗,其父曾皙“建大杖以击其背”。
古代刑具
隋唐时期将杖刑分为大杖、法杖、小杖三等。据《隋书·刑法志》载,大杖以生荆制成,长六尺,大头围一寸三分,小头围八分半,是规格最重的刑具。
儒家伦理中的应对方式
孟子提出“小杖则受,大杖则走”,指父母用小棍责罚时应承受,若用大棍则需躲避,避免因重伤导致父母背负恶名,体现孝道智慧。
文学与历史引用
元代梵琦诗句“大杖击身疮未愈”、清代刘天谊“重泉宁不畏,大杖苦难饶”等,均以“大杖”暗喻严酷的责罚或苦难。
如需进一步了解古籍原文或诗词用例,可参考《孔子家语》《隋书》或相关词典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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