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百姓的诉状。评剧《秦香莲》第三场:“老夫当朝首相,不理民词。”
“民词”是一个古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指民众的言论、申诉或议论,尤其指百姓向官府提出的诉求或意见。以下是基于权威汉语词典和古籍的详细解释:
民众的申诉或议论
指古代百姓向官府陈述疾苦、表达意见或提出请求的言辞。
来源:《汉语大词典》第6卷第1490页(上海辞书出版社)。
古籍例证:
《汉书·艺文志》:“古有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
其中“采诗”即收集民间歌谣(民词),以体察民情。
诉讼中的百姓诉状
在明清司法语境中,“民词”特指平民递交的诉状或控告文书。
来源:《辞源》(商务印书馆)修订本“民”字条。
古籍例证:
清代黄六鸿《福惠全书·刑名部》:“放告日收受民词,须查其事之轻重。”
指官府受理百姓诉状需按案情轻重处理。
二者结合,“民词”强调底层群体的发声行为,常见于官方文书或史籍记载。
《明史·刑法志》:
“凡民间诉讼,皆须自下而上陈告;若越诉者,笞五十,民词仍发下司。”
规定百姓诉状需逐级上呈,违者受罚但诉状仍转交下级审理。
朱熹《朱子语类》:
“治民当听其词,察其情。”
强调为政者需倾听民词以体察实情。
现代汉语中“民词”已罕用,但“民谣”“民意”等衍生词仍存其意。相关概念可参见:
以上内容综合权威辞书及古籍文献,释义严谨,来源可考。
“民词”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在不同语境中略有差异,以下是综合多来源的详细解释:
“民词”主要用于历史或文学语境,指代民众的诉讼文书,其含义紧扣“民”(百姓)与“词”(诉状)的结合。现代汉语中较少使用,但可通过古籍或传统戏剧(如评剧)了解其实际应用。若需更完整释义,可参考汉典、沪江词典等来源。
边令标白逼问层见迭出肠慌腹热出蓝藂蘙大出手单丝不成线點唱董狐笔敦厉烦狱费思浮环光宣果实翰桧憨劲河女辉映溷听荐达艰患交绡介词刻烂空响狂酲枯蜡老弱残兵累席灵泽临饯砻密落漠麦米名标青史农作物翩翩风度偏乡僻壤骈趾清强凄心趋重软枣入律沈钿钿深挚石阑干试例顺下太尊陶母蜩螗体沉颓尔枉害象燧限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