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旧时族田中用于祭祀的土地。 清 方苞 《教忠祠祭田条目序》:“安知衰残之躯,延至八十,亲见宗祠祭田之粗具哉。”《红楼梦》第一一○回:“再餘下的,置买几顷祭田。”《清史稿·食货志一》:“祭田公地,一切免徵。建国初,赐圣贤裔祭田。”
祭田(jì tián)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复合词,指专为祭祀祖先或神灵而设置、以其收益供给祭祀费用的田地。其核心含义可从以下角度解析:
祭祀专用性
指宗族或家族划拨出来、不作为私人耕种的田地,其产出(如粮食、租金)专门用于购置祭祀所需的香烛、供品、仪典开销等。例如《汉语大词典》定义其为“旧时族田中用于祭祀的土地”。
权属与用途绑定
祭田通常属于宗族集体所有,收益定向用于周期性祭祀活动(如清明祭祖、宗祠祭祀),不得挪作他用。这种“田产-祭祀”的绑定关系体现了传统宗法制度中“敬祖睦族”的核心伦理。
宗法制度的产物
祭田制度可追溯至周代“公田”传统,宋明以后随宗族组织完善而普及。明清时期,南方宗族常通过购置祭田维系祭祀活动,形成“以田养祭”的可持续机制(参见《中国土地制度史》)。
经济与文化双重功能
除保障祭祀经费外,祭田还具有凝聚宗族、救济贫困族人等功能。清代《户部则例》明确规定祭田免于分割买卖,凸显其特殊法律地位。
祭田被视为祖先与后代的物质纽带,象征家族香火延续。《礼记·祭义》强调“祭者,教之本也”,祭田的存在强化了“慎终追远”的儒家伦理,成为传统农耕社会维系血缘共同体的重要载体。
参考资料:
(注:因未搜索到可验证的在线词典链接,此处引用权威典籍及学术著作作为文献依据,确保释义的学术性与可信度。)
“祭田”是中国古代宗族制度中的重要概念,具体指家族共有的、专门用于祭祀祖先的土地。以下是综合多来源的详细解释:
祭田是旧时宗族或家族共同拥有的土地,其收益专门用于祭祀祖先及相关活动。这类土地具有公共性质,不可随意买卖或分割,清代法律甚至严惩私卖祭田者。
祭田制度与农耕文化密切相关。例如:
《红楼梦》提到贾府“置买几顷祭田”,清代容城县忠愍祠曾拥有官方划拨的65亩祭田,均体现了祭田在传统社会中的实际作用。
如需更多细节,可参考历史文献如《清史稿》或地方志(如、10、12提供具体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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