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祭祀时供奉之肉。《论语·乡党》:“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穀梁传·定公十四年》:“脤者何也,俎实也,祭肉也。”
祭肉,指古代祭祀时供奉神灵、祖先的肉类祭品,后多指祭祀完毕后分食的肉。其核心含义包含祭祀用途、特定品类及文化象征三个方面:
祭祀专用属性
祭肉特指用于宗教或宗法仪式的牺牲之肉,需经特定流程处理。《周礼·天官·膳夫》载"凡祭祀,则共其脯脩",强调其与日常食肉的区分。古代以"太牢"(牛)、"少牢"(羊豕)为祭品,仪式后依礼制分赐参与者,称为"分胙"或"致福"。
品类与制作规制
按祭祀等级分为两类:
制作需"全牲"呈献,如《礼记·郊特牲》要求"牲体完具",体现对神灵的敬畏。
祭肉承载三重礼法内涵:
文化延伸:
分食祭肉衍生"受胙"制度,形成"散福"习俗。明清时期,孔府"祭孔分胙"仍严格遵循《阙里志》规制。现代民俗中,浙闽地区"春秋二祭"保留分食祭肉传统,体现《礼记·曲礼》"神惠必均"的文化延续。
参考来源:
“祭肉”是古代祭祀活动中用于供奉神灵或祖先的肉类祭品,其含义可从以下角度综合解析:
“祭肉”指古代祭祀仪式中供奉的肉类,通常选用牲畜(如牛、羊、猪)作为祭品,表达对神灵或祖先的敬意。这一行为源于甲骨文“祭”字的构形:左侧象牲肉,右侧象手持肉置于祭桌,直观体现以肉献祭的场景。
部分资料(如)提到“祭肉”被引申为成语,比喻为达成目的而主动牺牲财物或利益。例如:“撒母耳对厨役说:‘我交给你收存的那一分祭肉现在可以拿来。’”(例句)。但需注意,此用法多见于文学性表达,传统典籍中仍以实物祭品为原义。
祭祀用肉的选择与处理体现古代等级制度,如《礼记》记载周天子祭天用“犊”(小牛),诸侯用“特”(大牛)。祭后分食祭肉(称为“胙”)的习俗,也强化了宗族纽带。
提示:若需探究“祭肉”的宗教仪式细节或历史演变,可参考《周礼》《礼记》等典籍,或查阅、引用的汉字源流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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