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 制,已得封典的官员,遇朝廷庆典,得再次请封。本人称授,尚存的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及妻称封,已死的称赠,也称“晋授”。参阅《清会典·吏部九·验封清吏司》。
晋授是由“晋”与“授”组成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需结合字源及历史语境理解。据《汉语大词典》释义,“晋”本义为“进”,引申为晋升、提升职位,如《周礼》中“有功者进其爵”;“授”指授予官职、荣誉或权力,如《礼记》载“以爵授人”。两字组合后,“晋授”特指对有功者或资深人士的职位晋升与荣誉授予双重行为,常见于古代官僚体系与现代专业领域。
从词性分析,“晋授”属动词,多用于正式文书或表彰场景。例如《清史稿》中“晋授一品顶戴”,即指官员因功勋获得更高品级与相应礼制标识。现代汉语中,该词多用于学术、军事领域,如“晋授教授职称”“晋授上将军衔”,均体现权威机构对个人资历与贡献的认可。
需注意的是,“晋授”与“晋升”存在语义差异:前者强调“晋升+授予”的复合动作,后者仅指职位提升。据《现代汉语规范词典》考证,此类复合词在明清时期官僚文书中形成固定用法,具有鲜明的制度文化特征。
“晋授”是清代官员封典制度中的专用术语,具体含义如下:
一、核心定义 指已获得过封典的官员,在遇到朝廷重大庆典时,可再次申请封赏的制度。该制度体现了清代对官员功勋的叠加性褒奖。
二、适用对象 • 官员本人:二次受封时称"授" • 在世亲属: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及妻子称"晋封" • 已故亲属:则称为"晋赠"
三、制度依据 主要载于《清会典·吏部九·验封清吏司》,属于清代吏部验封清吏司掌管的封赠事务。
四、相关背景 该制度与"加授"(初次封典)形成阶梯式封赠体系,晋授属于二次及以上层级的封赏,需逢国家重大庆典(如皇帝登基、大婚、万寿节等)才能申请。
五、词源构成 • "晋"取"进"之意,表进阶封赏 • "授"指官方授予封典 二字组合强调在已有封典基础上的追加性质。
熬活阿郑之化百节傍览班机包涵悲丧成周吹唇出门如宾粹毛大祀电露雕荒弟窑咄诺方驾赋形剂槀本更正后变鯸鮧胡颜之厚径绝捃摭开士刻治苦苦哀求良楛连约列岛力均势敌例言鲁酒薄而邯郸围旻灵劘切偶俗楸桁阙焉群蚁溃堤让三让再扰烦扫愁帚盛贮食味方丈双绉鼠曲叔夜四季送杜少府之任蜀州索虏台胞通悉脱凡违倍萎苶闻风而兴下姻霞屿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