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敬奉天命,爱护百姓。《元史·释老传·丘处机》:“及问为治之方,则对以敬天爱民为本。”《明史·王竑传》:“陛下嗣位以来,非不敬天爱民,而天变民穷特甚者,臣窃恐圣德虽修而未至,大伦虽正而未篤。”
敬天爱民是汉语中一个承载深厚文化内涵的成语,源自中国古代政治哲学思想,强调统治者对自然规律的敬畏与对百姓福祉的关怀。其核心含义可从以下三方面阐释:
敬天
“敬”指崇敬、恭顺;“天”既指自然宇宙,也象征至高法则与道德秩序。“敬天”要求顺应天道(如四时规律),体现对宇宙力量的敬畏,是古代“天人感应”思想的体现。
《尚书·泰誓》载:“惟天地万物父母”,强调天地的养育之恩需以敬心回应。
爱民
“爱”含仁爱、体恤之意;“民”即百姓。“爱民”主张统治者以仁德施政,保障民生疾苦,如孟子所言“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孟子·梁惠王上》提出“保民而王”,将爱护百姓视为治国根基。
这一理念萌芽于周代“以德配天”思想(《尚书·蔡仲之命》),成熟于儒家政治伦理。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进一步系统化,主张帝王需“法天而行”,将天道与人道统一。其深层逻辑是:
历代明君以此作为治国圭臬。唐太宗推行均田制时称:“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贞观政要》);康熙帝在《庭训格言》中亦强调“敬天法祖,勤政爱民”。这一思想至今仍被视作传统文化中“仁政”精神的象征,对现代治理思想具有启示意义。
参考资料:
“敬天爱民”是汉语成语,指敬奉天命、爱护百姓,常用于形容古代帝王或执政者的治国理念。以下是详细解释:
“敬天”指对上天的敬畏与尊崇,体现对自然法则的顺从;“爱民”则强调对百姓的关怀与体恤,要求执政者以民为本。
多用于历史文献对明君的评价,如《下西洋》中称颂帝王“圣智神聪,敬天爱民”。现代语境中,也用于强调领导者应具备的社会责任感。
如需查看具体古籍原文或历史案例,可参考《元史·释老传》《明史·王竑传》等文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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