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仪仗队里持戟的官吏。《晋书·舆服志》:“次 河南 尹,驾駟,戟吏六人。”
"戟吏"是汉语中一个具有历史指向性的复合词,需结合古代兵器制度与职官体系进行解析。该词由"戟"与"吏"构成:"戟"指古代勾杀类长柄兵器,《说文解字》记载"戟,有枝兵也",其形制兼具戈与矛的特点,属礼仪性与实战性并存的武器;"吏"在《周礼·天官》中定义为"治人者",特指古代官府中办理文书或执行事务的低级官吏。
从职官制度角度考证,戟吏最早可追溯至秦汉卫尉体系,据《汉官仪》记载,汉代宫廷宿卫中有"持戟郎"之职,其职能包含仪仗执戟、宫禁护卫等。唐代杜佑《通典·职官典》明确记载戟吏属武库令下属,专职兵器管理与执戟侍卫工作,其品秩多为九品以下。宋代《武经总要》提及戟吏在城防体系中承担特定警戒任务,但随冷兵器式微,此职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在文化意象层面,戟吏常出现在古典文学作品中,如《三国演义》第二回描写吕布"手执方天画戟,立于阶前",虽未直接使用"戟吏"称谓,但通过兵器与场景的对应关系,可窥见戟吏作为特定仪卫的文化象征意义。此类文学描写印证了戟吏在古代社会中的实际存在状态。
从语言学维度分析,"戟吏"属偏正式合成词,《汉语大词典》将其训释为"执戟的小吏",该释义符合古代汉语构词规律。清代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特别指出,此类兵器与职官结合的称谓,多产生于先秦两汉时期,反映了早期职官体系中的兵器管理制度特征。
“戟吏”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其含义和背景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解释:
戟吏指古代仪仗队中持戟的官吏,属于仪式或护卫队伍中的低级武职。戟(jǐ)是一种长柄兵器,结合了戈和矛的特点;吏(lì)则指官吏或低级公务人员,因此“戟吏”字面意为持戟的官吏。
《晋书·舆服志》记载:“次河南尹,驾驷,戟吏六人。”
这表明在晋代,河南尹(地方高官)的仪仗队伍中会配备六名戟吏,用于彰显威仪或执行护卫职能。
结合戟的武器特性和“吏”的身份,戟吏可能承担以下职责:
戟吏是古代仪仗制度中的特定职务,兼具实用与象征意义。其存在反映了古代礼仪制度中对兵器仪仗的重视,以及官僚体系中等级分工的细致化。更多历史细节可参考《晋书》等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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