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计籍;簿书。《汉书·尹翁归传》:“ 翁归 治 东海 明察,郡中吏民贤不肖,及姦邪罪名尽知之。县县各有记籍。”《宋史·文苑传三·姚铉》:“然狡胥之辈,非其所便,俟其罢官,悉藏记籍,害公蠹政,莫甚於此。”
(2).指记于簿籍。 清 陈仪 《题朱奕韩小照》:“予识 奕韩 於 图园先生 真州 署中,温温恂恂,随诸宾友后载笔记籍而已。”
(3).典籍。《六度集经·戒度无极章》:“怀俗记籍万亿之卷,身处天宫极天之寿,而闇於三尊,不闻佛经,吾不愿也。” 晋 慧远 《沙门袒服论》:“虽记籍未流兹土,其始似有闻焉。” 清 魏源 《家塾示儿耆》诗之三:“日月守记籍,朝朝司湢閽。”
(4).登记在册。 宋 司马光 《涑水记闻》卷一:“﹝ 太祖 ﹞察内外官,有一材一行可取者,密为记籍之,每一官缺,则披籍选用焉。” 清 唐甄 《潜书·恤孤》:“ 苏州 有育婴之堂,以收弃子。凡穷民之不得有其子者,则送之堂中……月给乳妇之食三百钱,乳妇之记籍者三百餘人。”
"记籍"是一个较为古雅的汉语词汇,在现代汉语中使用频率不高,主要出现在古籍或特定语境中。其核心含义可以从构词法和权威辞书解释两方面理解:
一、 基本释义 “记籍”由“记”和“籍”两个语素构成。
二、 详细解释与用法
本义:登记名册;记录簿册
引申义:记载;著录
古籍中的运用
“记籍”是一个古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是登记名册或记录簿册(名词),引申为记载、登记在册的行为(动词)。它主要用于描述官方或正式的记录及其载体,具有书面语和古雅色彩,在现代汉语中已较少使用,多见于研究古籍或特定语境。理解该词需结合“记”(记录)与“籍”(册簿)两字的含义。
“记籍”是一个汉语词汇,读音为jì jí,其含义可从以下四个方面综合解释:
指古代用于记录事务的文书或档案。例如《汉书·尹翁归传》中提到:“县县各有记籍”,说明地方政务通过簿书记录管理。
表示将信息登记在册的行为。如清代陈仪《题朱奕韩小照》中描述“载笔记籍”,即通过书写记录到簿籍中。
可泛指经典文献或书籍。例如《六度集经》中提到“怀俗记籍万亿之卷”,这里的“记籍”即指典籍。
强调对人或事物的官方记录。如《宋史》提到“悉藏记籍”,指将信息正式存档。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古籍用例,可参考《汉书》《六度集经》等原始文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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