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計籍;簿書。《漢書·尹翁歸傳》:“ 翁歸 治 東海 明察,郡中吏民賢不肖,及姦邪罪名盡知之。縣縣各有記籍。”《宋史·文苑傳三·姚铉》:“然狡胥之輩,非其所便,俟其罷官,悉藏記籍,害公蠹政,莫甚於此。”
(2).指記于簿籍。 清 陳儀 《題朱奕韓小照》:“予識 奕韓 於 圖園先生 真州 署中,溫溫恂恂,隨諸賓友後載筆記籍而已。”
(3).典籍。《六度集經·戒度無極章》:“懷俗記籍萬億之卷,身處天宮極天之壽,而闇於三尊,不聞佛經,吾不願也。” 晉 慧遠 《沙門袒服論》:“雖記籍未流茲土,其始似有聞焉。” 清 魏源 《家塾示兒耆》詩之三:“日月守記籍,朝朝司湢閽。”
(4).登記在冊。 宋 司馬光 《涑水記聞》卷一:“﹝ 太祖 ﹞察内外官,有一材一行可取者,密為記籍之,每一官缺,則披籍選用焉。” 清 唐甄 《潛書·恤孤》:“ 蘇州 有育嬰之堂,以收棄子。凡窮民之不得有其子者,則送之堂中……月給乳婦之食三百錢,乳婦之記籍者三百餘人。”
“記籍”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jì jí,其含義可從以下四個方面綜合解釋:
指古代用于記錄事務的文書或檔案。例如《漢書·尹翁歸傳》中提到:“縣縣各有記籍”,說明地方政務通過簿書記錄管理。
表示将信息登記在冊的行為。如清代陳儀《題朱奕韓小照》中描述“載筆記籍”,即通過書寫記錄到簿籍中。
可泛指經典文獻或書籍。例如《六度集經》中提到“懷俗記籍萬億之卷”,這裡的“記籍”即指典籍。
強調對人或事物的官方記錄。如《宋史》提到“悉藏記籍”,指将信息正式存檔。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古籍用例,可參考《漢書》《六度集經》等原始文獻來源。
《記籍》是一個多義詞,常指記錄、記載事物的數據、信息或者進行人員統計等工作。
《記籍》的部首是“言”和“竹”,總共有15畫。
《記籍》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周禮·鐘鼓之器注》:“記寶器成散入于籍”。在古代,官府通過書寫和記載諸多事務來管理國家,因此出現了“記籍”這個詞。
「記籍」是《記籍》的繁體字,寫法與簡體相同。
古代漢字的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在古代,漢字的形狀和結構有所變化。但《記籍》這個詞在古代和現代的寫法基本相同。
1. 請把這些信息記籍下來。
2. 家族的族譜是一份重要的記籍。
- 記事:記錄事情、事件。
- 記載:記錄、記下。
- 書籍:寫有内容的書面材料。
- 記錄:記錄、記載。
- 填表:填寫表格、登記表格。
- 抹掉:删除、取消記錄。
- 忘記:遺失記憶或不再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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