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托;托付。 三国 魏 曹冏 《六代论》:“ 始皇 听 李斯 之偏説而絀其义,至身死之日,无所寄付;委天下之重於凡夫之手,託废立之命於姦臣之口,至令 赵高 之诛锄宗室。”《优婆塞戒经》卷三:“善男子,财物不应寄付四处:一者老人;二者远处;三者恶人;四者大力。”
从汉语词典角度解析,“寄付”一词具有古今双重含义,需结合语境区分理解:
字义分解
“寄”指托付、依附(如《说文解字》“寄,托也”),“付”意为交付、授予(如《广雅》“付,予也”)。组合为“将事物托付于人”,强调转移保管责任。 例证:
《三国志·魏书》载“寄付六尺之孤”,指托付幼主于大臣 。
引申用法
唐宋文献中延伸为“寄托情感”,如白居易诗“寄付乡心与明月”,喻情感转移 。
词义转化
日语“寄付(きふ)”意为“无偿捐赠财物”,近代传入汉语。此用法在《现代汉语外来词词典》(商务印书馆)明确标注为日源借词 。
使用场景
多用于慈善领域,如“向灾区寄付物资”,但需注意:现代汉语更常用“捐赠”“捐助”,“寄付”属非主流表达,常见于受日语影响的文本 。
《汉语大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同时收录两义项,但标注古义为“委托”,现代义项注明“今多指捐献” 。
为避免歧义,现代汉语表达“捐赠”时优先使用规范词“捐助”;涉及古文翻译则保留“寄托”本义。
参考资料
“寄付”一词在不同语境中有两层含义,需结合使用场景区分:
需根据上下文判断词义:古典用法体现委托关系,现代用法聚焦物流支付方式。若涉及古籍研究或文学创作,优先参考委托含义;日常快递场景则指向运费支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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